強奪甘蔗背後外包公司:承包費兩千多萬,曾被投訴不正當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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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2月6日晚,江蘇南通多名身穿“靜通市容”制服的工作人員粗暴對待一名賣甘蔗老人的視頻在網上引發熱議。當晚,事發地南通海門區三星鎮發佈情况說明稱,身穿制服的人員為當地市容服務外包公司人員。而該項目曾被競標對手投訴不正當競爭。

12月6日晚,江蘇南通多名身穿“靜通市容”制服的工作人員粗暴對待一名賣甘蔗老人的視頻在網上引發熱議。當晚,事發地南通海門區三星鎮發佈情况說明稱,身穿制服的人員為當地市容服務外包公司人員。

紅星新聞記者發現,今年4月,“靜通市容”人員所屬的江蘇靜通市容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江蘇靜通市容公司”)曾與海門區海門街道辦簽署委託協定,承包市容環境管理項目,費用總金額為2437萬餘元。而該項目曾被競標對手投訴不正當競爭。

12月7日中午,海門區官微“海門發佈”通報事件處理意見:區紀委介入調查,對三星鎮相關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式;三星鎮政府登門向老人致歉;終止與南通靜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將該公司列為黑名單,並根據契约對其進行相應經濟處罰。

“海門發佈”通報的處理意見。

老人孫女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事件發生後,所幸老人沒有受到身體損害,現時他情緒比較穩定。7日下午,相關政府人員已登門道款並歸還扣留的甘蔗,對於處理結果家裡人表示接受。

孫女稱老人當天未收勸離通知,一路推車回家

政府人員已道歉並歸還甘蔗

12月6日晚,江蘇南通多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粗暴對待一名賣甘蔗老人的視頻在網上引發熱議。

視頻顯示,一推自行車的老人被十幾個背後印有“靜通市容”字樣的工作人員圍在街道中央,工作人員將其待售賣的數十根甘蔗分捆拿走後,進入一輛印有“靜通市容”的車子後離開,只剩老人獨自站在街邊。

此前,老人孫女在其自媒體平臺上敘述事件經過,稱“爺爺於12月6日中午時間到達三星鎮疊石橋,推著自行車售賣甘蔗,沒賣一會就被本地的靜通市容人員搶去甘蔗,當天並未收到通知勸離。”

事發現場畫面。

她還提到,“爺爺的自行車打氣筒也被搶,導致後續自行車(輪胎)沒氣了,只能一路推著自行車回家,走了很遠的路。”

這位女士還稱,他們家在農村,家人曾勸說老人不要再辛苦勞作,但老人仍希望賣甘蔗幫家裡分擔經濟壓力。事發後,慶倖老人沒有受到身體損害,現時他情緒比較穩定。他們一家也希望能得到相關方面道歉並拿回甘蔗,並質疑靜通市容是否有沒收個人財物的執法權。

紅星新聞聯系到老人的這位孫女,她告訴記者,7日下午1點,相關政府人員已登門道款並歸還扣留的甘蔗,對於這個處理結果家裡人表示接受。

賣甘蔗的老人。

她還說,對於農村老人而言,他能拿回自己的東西可能就很滿足了,現時暫時沒有能力去追究靜通市容的執法權問題。

三方公司承包費用兩千多萬

此前曾被競標對手投訴不正當競爭

紅星新聞記者査詢到,今年4月,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海門街道辦事處與江蘇靜通市容公司簽署了《委托管理協議書》,委託書顯示,服務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契约試用期至2021年7月30日,契约經考核合格後逐年簽訂,委託承包管理費用總金額為2437萬餘元。

相關《委托管理協議書》

相關《委托管理協議書》

委託協定顯示,委託管理的內容包括管轄區域內的跨門店營業、亂設攤、亂堆放、亂拉掛、臨街亂搭建、亂塗寫(亂張貼等)、亂設廣告、餐飲行業油烟日常管理、商鋪或組織門責簽約後的督察等市容環境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協定還提到,受委託方還負責協助城管執法部門實施相關行政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勸阻,督促當事人進行整改。

相關《委托管理協議書》

對當街“粗暴執法”一事,紅星新聞致電江蘇靜通市容公司負責人,對方表示正在開會,不便接受採訪。而據媒體報導,公司負責人接受採訪時曾表示,“我覺得我們今天的事情是被放大了,也是被惡意放大了。”據報導,該負責人稱,隊員“每次去好心的勸說,他(老人)每次都不聽”,“也明確地告知他一個星期之內到我們組織處理這件事情。”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市容服務外包項目此前曾被另一家競標公司舉報不公平競爭。江蘇政府購買服務資訊平臺顯示,2021年6月11日,海門區財政局發佈《海門區財政局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公告3》,內容為南通阿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投訴海門區海門街道辦和相關供應商江蘇靜通市容公司及另一家公司。

該外包項目此前曾被另一家競標公司舉報不公平競爭。

投訴人認為:1、招標文件設定的三體系認證屬於未依法設定評審因素。2、招標文件設定的“市容管理服務業績”評分條款屬於設定特定金額契约業績,構成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3、招標文件設定的“企業實力3”、“專案經理”評分標準構成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投訴人請求取消和修改相關招標文件評分條款,中止得標成交公告,並在修改招標文件後重新招標。

海門區財政局此後回復處理結果稱,投訴事項二成立,但該項目政府採購契约已經履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同時駁回投訴人的其他投訴。

海門區財政局的處理結果。

投訴人陳先生告訴紅星新聞,他認為招標文書有傾向性,“相當於為對方(江蘇靜通公司)量身定做的,所以他能得標。”

對於處理結果,陳先生表示,由於從投訴到處理意見公佈間隔兩個月,相關部門告知得標契约已經簽定好,不能進行修改,但可以申請政府賠償。

對於事發現場的視頻,陳先生說:“我們外包工作人員不具備執法權,只能協助管理,讓小販整理,不能進行執法。”他表示,之前並未聽說過外包服務商違法執勤的行為,公司聘用的員工並沒有具體的標準,但一般公司會在工作人員上任前進行培訓,告知其職責範圍。“一般不能超過職責範圍,因為會新增管理費用的成本。”

12月7日中午,海門區官微“海門發佈”通報事件處理意見:第一,區紀委介入調查,對三星鎮負有管理職責的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城管中隊負責人、城管片區責任人啟動問責程式。第二,三星鎮政府登門向老人致歉。第三,三星鎮終止與南通靜通市容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將該公司列為黑名單,並根據契约條款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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