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辦案檢察官對案件進行分析研討
圖:涉案銀行卡
圖:被告人指認部分贓物
圖:被告人指認部分贓物
10月12日,山東省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檢察官劉芳撥通了一個回訪電話,瞭解王鵬現時接受改造的情况。王鵬用四年時間,從校門走進了“牢門”,因犯職務侵佔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80萬元。
王鵬22歲大學畢業後入職山海集團,在集團的下屬公司擔任出納員,兩年挪用公司資金270餘次,數額高達4800餘萬元。這個“90後”小夥,在案發時還不到26歲。
偶然發現財務漏洞
王鵬是家中獨生子,在魯中山區的沂源農村長大,其父母與鄰居合夥開了一家磚瓦廠,雖然收入比種田高點兒,但也算不上富裕。2016年初夏,王鵬大學畢業後順利應聘到山海集團控股的下屬公司任出納員。
2018年深秋,王鵬來到了東湖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湖公司),擔任濟南大區資金結算組出納,負責管理西川山海地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川公司)兩個銀行帳戶的資金日報、銀企支付等。東湖公司為西川公司提供財務服務,兩家公司同為山海集團控股的全資子公司。
入職後,上任出納員和王鵬交接工作,“這是公司網銀帳戶的U盾,一個制單盾一個覆核盾,你把覆核盾寄給西川公司財務部。”根據規定,制單盾由東湖公司出納保管,用於製作轉帳付款憑證,覆核盾由西川公司財務人員保管,用於覆核付款憑證,覆核完成後資金轉帳才能成功。“沒問題,你就放心吧。”王鵬表面上答應,背地裡卻偷偷將覆核盾藏了起來。
王鵬月薪5000元左右,因玩網路遊戲和個人消費欠下不少網貸,到了還網貸的日子,王鵬動起了歪腦筋,“我先轉點錢出來把網貸還上,等有錢了再還給公司。”心裡打好如意算盤,王鵬開始實施他的“計畫”。
王鵬先將資金轉到西川公司帳戶,再通過兩個U盾進行操作,將這些錢轉到自己的銀行帳戶用於個人消費。
到了月底,公司規定出納之間要互相核對網銀帳戶餘額,同事周蘭囑咐王鵬,“小王,你把你負責的那些帳戶網銀餘額給我截個圖,我這邊截好圖後一會兒發給你。”“好的周姐,我儘快。”王鵬一邊應付同事,一邊想著對策,“反正是看截圖,把圖改一下不就得了。”王鵬把修改後的網銀餘額截圖發給周蘭檢查核對,周蘭沒有發現其中的蹊蹺。
就這樣,從2018年12月到2020年4月,兩年內他利用企業管理系統的漏洞,通過申請監管資金、虛假申請資金下撥、資金劃轉等管道挪用公司資金,截至案發前共挪用274次。
一開始王鵬不敢挪用太多,第一次只挪了5萬元,沒被公司管理人員發現,後來他的膽子就越來越大,挪用的資金也越來越多,案發前一次挪用的金額竟高達90餘萬元。
4800餘萬元被他揮霍一空
手裡有錢了,王鵬過上了紙醉金迷的生活。2019年秋天的一個夜晚,王鵬帶著女朋友走進了悅色酒吧,領班趙偉看到他來了趕緊迎上去:“鵬哥,今天喝點什麼?”王鵬掏出銀行卡:“先來兩杯雞尾酒,再給我充50萬元。”自6月初趙偉第一次接待王鵬,短短幾個月的時間王鵬幾乎天天到酒吧消費,前幾天還豪爽地送了趙偉一筆錢。除了悅色,王鵬還是濟南好幾個酒吧的VIP客戶,一次性花20萬元買500瓶高檔香檳,打賞服務員、銷售、領班時也是十分大方。
其女友以前也在悅色酒吧打工,王鵬到酒吧消費時見她長得漂亮,就提出要跟她交往,倆人確定關係後她便辭了職,日常開銷全靠王鵬。交往期間,王鵬給女友租了一套180多平方米的房子,奢侈品牌的包、項鍊、手錶隨便買,外出旅遊、酒吧消費更是不在話下,在她身上花了上百萬元。當女友問他做什麼工作,王鵬說錢都是家裡給的,給自己披上了“富二代”的外衣。
深夜,王鵬回到家中觀看直播,只要看到長相漂亮、身材火辣的主播,就會送出“火箭”“遊艇”等禮物。流連於多家直播平臺的王鵬出手闊綽,總計打賞的主播有50多人,單給夢雲主播就刷了1000餘萬元的禮物。
令王鵬上癮的還有各種網路遊戲。從2019年春天開始玩網路遊戲,為了在遊戲中稱王稱霸,成為全服第一,他不斷購買皮膚、坐騎、武器等遊戲裝備,找遊戲代練,前後充值加起來合計1500餘萬元。
不到兩年的時間裏,王鵬穿梭於酒吧、洗浴中心、酒店公寓等地,在網絡上瘋狂打賞主播、充值網路遊戲,將從公司挪用的4800餘萬元全部揮霍一空。
一個電話揭開犯罪事實
2020年5月,西川公司財務負責人劉珊珊接到一家合作銀行工作人員的電話,核實該公司在4月30日支出63萬元的有關事項。因為該銀行有內部規定,超過50萬元的支出都會進行核實。經過一番交談,劉珊珊才發現這筆63萬元的款項轉到了王鵬的個人銀行帳戶。
“這不是我的帳戶。”面對劉珊珊的詢問,王鵬支支吾吾地說:“我的身份證和銀行卡都丟了……”為了驗證他的說法,公司派人陪同王鵬連夜趕往其老家辦理了臨時身份證,隨後在査詢王鵬銀行帳戶餘額時,發現有大量從公司帳戶轉入的款項。
此時,王鵬已無法再隱瞞下去,承認自己挪用了公司4800餘萬元,後在東湖公司財務經理等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向公安機關如實交代了挪用公司資金的事實。
“剛開始我覺得十幾萬元能還上,虧空了500萬元後,我想通過投資或買彩票說不定也能還上,後來虧空超過了1000萬元,我覺得還不上了,想著過一天算一天吧。直播間裏有很多主播喜歡我,網絡遊戲中我的等級也很高,我就是為了炫耀和攀比,想維持這種被人追捧的地位,所以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2020年10月,該案被移送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審查起訴。12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王鵬提起公訴。前不久,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王鵬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80萬元。一審宣判後,王鵬表示服從判决,不上訴。
檢察建議堵塞管理漏洞
事發後,西川公司遭受重創,王鵬打賞主播、遊戲充值的資金能否追回成為挽回公司損失的重點。王鵬挪用公司資金2300餘萬元在直播平臺上充值虛擬幣,自願、無償地給主播刷禮物,他與主播之間形成贈與法律關係。主播在獲得高額打賞的同時並沒有提供合理的對價,也沒有付出相應的勞動,不是善意取得,囙此,王鵬向直播平臺充值的2300餘萬元已被全部追繳。而王鵬在遊戲平臺充值後使用了平臺提供的服務,遊戲平臺對於王鵬充值資金來源於贓款並不知情,囙此在遊戲平臺的充值不應追繳。
辦案過程中,辦案檢察官發現案件發生的一個誘因,是王鵬在與同事交接工作中獲得了公司的制單盾與覆核盾,正是因為王鵬同時掌握兩個U盾,他才能毫不費力地把公司資金轉出並占為己有,給公司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近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檢察院針對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向涉案組織東湖公司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公司完善員工工作交接流程、明確崗位職責許可權、定期稽核做好資金監管、重視員工法律知識普及、提升員工法治素養。收到檢察建議後,東湖公司有關負責人在組織整改的同時,及時向該院進行了迴響。
(文中涉案公司、酒吧、人員均為化名)
(來源:檢察日報作者:盧金增王倩郭歆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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