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寧夏14歲少女被家人強迫出嫁,父母收25萬彩禮,將其嫁給陌生男子!
近日,關於未成年女性被嫁人的新聞出現了不少,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普法道路任重道遠。
寧夏中寧縣,根據司法局的消息,一名14歲少女被家人強迫出嫁到婆家,警方接到報警後迅速出動,多部門聯合將女孩解救了出來。
毫無疑問,肯定跟彩禮有關,名義上是嫁女兒,實際上卻是賣女兒。
據悉,該女孩的父母收了男方25萬元的彩禮,購買黃金首飾,按照回族風俗習慣舉行訂婚儀式。退一萬步講,即便風俗習慣是可以理解的,也不應該違背當事人的意願。
女孩從被訂婚,到被嫁到“婆家”,全程不知道自己嫁人的消息。父母瞞著她,就是怕她不同意,想著生米煮成熟飯,錢拿到了手,大功告成。
女孩直到嫁到婆家,才第一次認識所謂的“新郎”,面對這位從來沒見過面的陌生男子,女孩選擇了報警。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多部門的介入之下,女孩和男方的家長竟然還想做“困獸之鬥”,經過了六輪調解和勸導,才平息了這場鬧劇。
該女子托生在這樣一個家庭中是不幸的,她的結局卻是幸運的。
不幸的是,她的家庭重男輕女,從來沒有將女兒當人來養,而是當成了一種賺錢的工具,早嫁人早省事,家裡少了一張口吃飯,相當於用14年的時間賺了25萬元錢。
毫無疑問,女孩肯定沒有上學,家人大概不會捨得供女孩上學。
幸運的是,女孩沒有像他們的父母一樣愚昧,14歲的年紀就看穿了父母的實質,還知道報警求救,這說明她的觀念沒有受到原生家庭的影響,是一比特新時代的青年。
現實又是殘酷的,雖然早看清真相能够早做打算,但14歲的女孩正是上學的年齡,又沒有經濟能力,只能在這個家庭中苟且偷生,忍受日復一日的折磨,別無他法。
如果沒有解救出來會怎樣呢?或者說,有多少女孩子沒有那麼聰明,不知道報警,甚至沒有報警通路,是不是一輩子就只能被關在山溝溝裏,無處伸冤?
大概可以想像,稀裡糊塗被父母“賣掉”的女孩不在少數,尤其是在一些通訊不發達的山區,這就要求我們這個社會多對這個群體多一些關注。
調解不是根本之道,根本之道在於給予這些女孩後路。
說白了,解救是解救出來了,以後呢?女孩子的後續生活還會不會被關注,怎麼保證她不會再次被嫁人,再經歷一次也只是勸導嗎?
前段時間,河南周口一名16歲的女孩被舅舅和外婆嫁到外地,親生母親竟然全然不知情,直到家人被告才得知原委。
血濃於水的親人,竟然還不如十幾萬彩禮,表面上是重男輕女的結果,實際上是無知和愚昧在橫行。
普法最好的管道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嚴刑峻法,事實是什麼,就應該怎麼判,既然涉嫌拐賣人口,就按照拐賣人口的罪行來招待。
女孩子被送去福利院生活,好過在這樣的家庭備受折磨。大家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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