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男子撞見妻子與其情人約會持刀行兇致一死一傷!案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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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東乳山男子劉某劍一直懷疑妻子徐麗和男子高飛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於是籌畫捉姦。在徐麗姐夫的閒置住宅,他將徐麗高飛兩人堵在了屋內,還撞見兩人正準備發生性關係。憤怒的劉某劍持刀亂捅,妻子徐麗上前阻攔時被捅死,高飛被捅成輕傷。最終劉某劍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0年。徐麗系劉某劍之妻,案發前二人因徐麗與男子高飛之間的不正當男女關係等產生衝突。一審判處劉某劍有期徒刑十年。

山東乳山男子劉某劍一直懷疑妻子徐麗和男子高飛(均系化名)存在不正當男女關係,於是籌畫捉姦。在徐麗姐夫的閒置住宅,他將徐麗高飛兩人堵在了屋內,還撞見兩人正準備發生性關係。憤怒的劉某劍持刀亂捅,妻子徐麗上前阻攔時被捅死,高飛被捅成輕傷。最終劉某劍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10年。2021年12月6日,我們從山東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的判决文書中,還原了這起悲劇的原委。

劉某劍,1973年出生,家住山東威海乳山市。徐麗系劉某劍之妻,案發前二人因徐麗與男子高飛之間的不正當男女關係等產生衝突。

案發當晚21時許,劉某劍酒後因懷疑徐麗到乳山市其姐夫的閒置住宅內與高飛見面,遂持刀前往查看。劉某劍在該住宅附近發現高飛的白色中型客車後,便翻牆入院,强行進入屋內並在東間房發現高飛。

劉某劍欲持刀入內捅刺,徐麗上前阻攔、撕扯,高飛趁機逃出,期間劉某劍持尖刀向前刺中徐麗的右胸部。後劉某劍持刀追趕高飛,在正間門口處捅刺高飛左臂等部位數刀後,高飛跑出街門躲藏。劉某劍出門尋找未果,為洩憤,將高飛中型客車兩後輪輪胎紮破。後劉某劍撥打120和110。經鑒定,徐麗系因單刃銳器刺破肺及上腔靜脈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高飛左上臂及左腋下被捅傷,構成輕傷二級。

劉某劍的老闆說,案發當晚他接到劉某劍的電話,劉某劍對他說“我在英格莊連襟家抓著我老婆徐麗招野漢子,我打他倆,拿刀捅他倆,不知捅什麼樣,你過來看看”。到達現場後,劉某劍在門口等的他,並告知醫生說其老婆已經死了。徐麗的父親證實,徐麗和劉某劍的夫妻關係還行。出事前幾天的一天傍晚,劉某劍開車到他家,氣洶洶地說“你去把你閨女領回去,我不要了”,然後就把他拉到其家,他知道他倆是打架了。去了之後他就勸徐麗讓他少操點心,他倆也沒說什麼,說完他就自己步行回家了。他不清楚劉某劍為什麼要捅徐麗,看在孫子的面子上,他諒解劉某劍。

高飛則陳述稱,他和徐麗是情人關係。案發當天上午他和徐麗微信聊天得知徐麗從家中搬出住在其姐家,當晚六七時許,他開著自己的白色中型客車來找徐麗,他倆在西炕上說了會話,他想和徐麗發生性關係,但又怕劉某劍來沖著他倆,就開車去查看發現劉某劍的吉普車停在道上,知道劉某劍沒有出來找徐麗,遂回來提出發生性關係,他倆脫光衣服時聽見外面有機車響,他在監控裏看到一個男的往家裡走,覺得是劉某劍,他就跑到東炕間躲的。

這時他聽見有人進家了,徐麗在西炕間喊“你得幹什麼”,劉某劍說什麼他記不清了,他躲在東炕間屋門後面,感覺有人過來推門,他知道是劉某劍,就頂著門不讓推,劉某劍用力把屋門撞開,用刀朝他身上捅了幾刀,緊接著他又頂著屋門,聽見徐麗在夥房間喊“快走”,他打開屋門就往外跑,當時感覺是徐麗把著劉某劍,他從夥房間剛出家門時,劉某劍追了過來,把刀伸過來砍他的手但沒砍到,他看人都走了才去開車,開車時發現後面兩個輪胎都沒有氣了,懷疑是被劉某劍捅的。當時劉某劍什麼也沒說,拿刀就捅他,他左上臂有兩處刀口是貫通的。

劉某劍到案後則供述稱,他老婆徐麗和高飛有不正當關係已經有三年了,這次又經常在一起,為此他和他老婆吵架。案發前一天,他老婆收拾自己的東西回了娘家,還說哪天想離婚就告訴她。3月30日晚上他自己在家喝了4瓶啤酒,想起老婆要跟他離婚,且走了兩天沒跟他聯系,就懷疑其跟高飛在一起鬼混。

他連襟夫妻倆在青島看孩子,其下初鎮房子平時讓他老婆照看,當天他看見連襟放在他家的鑰匙沒有了,就懷疑他老婆就在他連襟家裡。晚8時許,他從家中拿了一把殺豬刀,想著如果遇見他老婆和高飛在一起,就拿刀嚇唬嚇唬他們,當時拿這麼鋒利的刀也沒考慮後果。他騎著機車來到他連襟家,看家裡的燈亮著,覺得他老婆和高飛應該在裡面,進去後果然看見高飛坐在炕邊他火就起來了,就想著進屋去捅高飛一刀。隨後就發生了血案。

劉某劍說,他當時拿刀就是為了嚇唬嚇唬徐麗和高飛,讓他倆別在一塊兒了。到真的看見了高飛,知道他老婆又騙他,就惱了,就想著捅高飛一刀解解恨。他老婆確實是他刺了一刀刺死的,但不是故意想著要刺死她,不知他倆在扯把和掙脫過程中怎麼刺了一刀。

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劉某劍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致一人死亡、一人輕傷二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劉某劍為捉姦、“嚇唬”二被害人提前準備了鋒利的刀具,翻牆、砸門進入徐麗、高飛所處的房屋,在確認高飛在場後心生惱怒、執意要上去捅一刀,其傷害的故意明顯。在此主觀故意的支配之下,劉某劍為儘快擺脫阻攔、追捅高飛,面對上前阻攔並與之奪刀、撕扯的徐麗,其左手拿的刀向前捅刺了一下,主觀上對刺傷徐麗結果的發生持放任態度,客觀上也造成了徐麗右胸被刺中而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而非過失致人死亡罪。

本案系因被害人徐麗、高飛的婚外情被發現而引發,二被害人對案件的發生負有過錯,劉某劍案發後能够積極搶救徐麗、認罪悔罪、賠償並取得徐麗近親屬和高飛的諒解,量刑時予以考慮。

劉某劍的律師提出,劉某劍岳父岳母需人養老送終、兒子上學需要費用,請求法庭適用緩刑。法院不予支持。一審判處劉某劍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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