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在外的時候,很多人上了車之後就會有路怒症,開車在路上,看到誰開車都不爽。
而其實在行車過程中與別人發生摩擦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只要大家都互相包容一點,商量一下事情也就過去了,但是有的人卻不這樣想,總是由著性子來最後卻做出了無法收場的事情。
12月4日,江蘇昆山一個社區內發生了一件車主之間爭執的事情。
本來只是車輛互相不讓路這樣的一件小事情,誰知道開寶馬車的車主脾氣太過暴躁,下車之後就扇對方車主老公的耳光,後來這件事情被上傳到了網上,引起了很多網友的關注。
今天被扇耳光的顧先生在鏡頭面前表述了自己的訴求,他說現時自己正在家裡養傷,對於這件事情他絕不接受私了,一定要給施暴者法律的嚴懲。
12月4日的下午,顧先生被寶馬車車主掌摑之後就到了醫院就醫,當時的情况是感覺到頭暈失聰,後來檢查下來是耳膜穿孔,現時寶馬車主已經被警方控制,但是具體的情况要等到42天之後看顧先生的康復情况來確定寶馬車主的罪責。
很多人都有疑問,為什麼要等到42天之後呢?
因為根據我國的刑法規定故意傷害別人身體的,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這個傷害身體的標準是以對對方構成輕傷來界定的。
像耳膜穿孔的話,如果6周以上不能癒合的話,就算得上輕傷二級,而6周剛好就是42天,囙此要等到42天之後看顧先生的耳膜是否癒合來確定。
對此記者聯系了顧先生的妻子,回顧了當天事發的經過。
顧先生因為在11月份摔倒受傷了,所以脚上上了石膏,出行都是拄著拐的。
12月4日那天,顧先生的妻子李女士開著車載著顧先生和小孩回家進入社區之後,看到對面有一輛寶馬車沖他們行駛過來。
因為他們社區裡面都是單行道,李女士看到寶馬逆行還覺得奇怪,但是也沒辦法,兩輛車會車之後,基本上沒有什麼空餘的空間了,
李女士想讓對方稍微往後退讓一下,但是寶馬車主的態度卻非常的强硬,不願意往後退,而且還出口罵了李女士,
顧先生在後座聽到寶馬車主罵自己的老婆,於是也就開了窗理論。
寶馬車主就揚言說,有本事你就下來,顧先生就打開車門下去了,兩個人就在路上理論起來,而這個時候李女士覺得要把這一段拍下來留個證據,但是並沒預料到對方會動手打人,
誰知道說了沒幾句之後,寶馬車主突然抬手掌摑顧先生,顧先生也完全沒有想到,但是在對方掌控了自己幾下之後,顧先生依舊沒有還手,
顧先生事後說,我是懂法的,我知道不能還手,因為一旦還手的話就變成互毆了,而且我手上拄著拐杖也根本無法還手。
李女士說當時看到對方打人就特別害怕,因為車上還有10個月大的寶寶,她擔心寶寶也會受到殃及。
當時顧先生還對對方說,你為什麼動手打人,但是對方的態度很囂張,說打你怎麼了?
顧先生當時還算比較鎮定,他讓李女士報警,
而寶馬車主在得知李女士報警之後,還打算沖過來要找李女士算帳。
後來社區裡面積壓的車越來越多,寶馬車主覺得自己理虧了,就把車往後倒,李女士就開車和後面的車一起開進了社區,把道路讓了出來。
之後李女士又趕到了事發地,當時顧先生正攔著寶馬車主不讓他們離開,
而寶馬車主稱不就是去派出所嘛,等之後我們自己去就行了,我們現在要去吃飯,等吃過飯之後我們自己會去派出所的,說著就想離開,
但是又被李女士和顧先生攔了下來,在等警詧的這個過程中,寶馬車主也覺得自己做法有點過分,開始有些後悔了。
後來員警來了之後,就把寶馬車主帶回了派出所,接著顧先生就去醫院做了檢查檢查,發現自己左耳的鼓膜破裂。
在第2天的時候,顧先生又感到後背很疼,頭暈的厲害,而且手臂也無法抬起,再次去醫院做了檢查。
從醫院做完檢查之後,顧先生又去派出所做了筆錄,並且確認了傷情,基本上屬於輕傷。
可以看得出來,這件事情本來就是一件小事,一輛狹窄的路上兩輛車會車導致通行困難,彼此之間互相讓一下留出一條道來通過就可以了,
但是寶馬車主卻態度异常囂張,還開口辱駡別人,當對方下車理論的時候,竟然還動手打人。
就這樣一件本可以一兩句話就過去的小事發展成了一起刑事案件,
所以大家在外出行車的時候,一定要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在路上與別人發生摩擦或者不愉快是很正常的,放平心態互相好好溝通就可以了,
萬萬不可一時衝動,口出狂言還動粗,從現在的情况看下來,這個寶馬車主被拘留判刑應該是難免的了。
要知道這樣的刑事犯罪,如果得不到受害人的諒解書的話,那判刑是穩穩的了。
對於這個事情,你們有什麼看法呢?
對於此事,我們會持續更新,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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