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先天性畸形是對父母沉重的打擊,很多父母為了照顧和治療這樣的孩子傾家蕩產。網上有一個人叫駱永剛的自媒體創作者,他的女兒在2歲半的時候查出腦癱,12年來他獨自一個人帶著女兒,他們的生活讓人心酸和感動。
一個有重病的孩子往往能够影響甚至改變父母的生活,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當然,孩子出生時患有重病有後天環境的因素,也有先天遺傳的影響。今天我們要說的是一個女子孕檢時告知醫生她是近親結婚的案件,醫生聽後給了她中肯的建議。
河南省鄭州市某醫院婦產科,一孕婦正在接受檢查。
孕婦告知醫生她和老公屬於三代以內的近親,醫生聽後臉色都變了:“你們是怎麼領到結婚證的?”
孕婦幸災樂禍地說:“當時老家沒人問這個,我們提供了身份證和戶口本就給辦了!”
醫生聽後直搖頭,慎重地告訴孕婦:“原則上,你們必須得離婚,如果不想離婚必須查一下染色體!”
孕婦聽後,不屑一顧地說:“染色體之前已經檢查過了!”
醫生接過檢查單,告訴孕婦她之前做的染色體檢查不够全面和充分,並舉例說明現在只是知道房間能住幾人,但是房間裏是否存在下水道漏水的問題並未查清楚。
醫生讓孕婦考慮考慮,同時希望孕婦能有一個好的結局。
對該女子與近親結婚懷孕並準備生孩子,網友的觀點分成了兩派。
比如網友“探山尋村”認為:我身邊很多近親結婚的,基本都沒問題。古代表哥娶表妹也多的是,我總結了一下,姨表親結婚更不會有問題。
而網友“早早退休”表示:我三姨家兒子和四姨家女兒結婚,孩子不健康!
網友“六yue6”更是一針見血:近親千萬別結婚,影響下一代也是孩子一輩子的事兒!
那麼,真相到底是什麼呢?從科學的層面看,近親結婚比非近親結婚後代患遺傳病的概率新增了幾百倍。
這個問題我諮詢有關遺傳專家後,稍微明白了一些,給大家分析一下。道理有點難懂,各位盡力理解。大部分遺傳疾病為隱性遺傳,我們以此為例進行說明。
一個人帶有遺傳致病隱形基因a的概率很小,帶有一個a並不致病,同時帶有兩個a就會致病,這就是隱性遺傳病的基本原理。我們假定一個人帶有a的概率為m,m數值小,兩個非近親的人結婚後,其後代獲得aa基因的概率是m*m,這個概率就更小。
但是,如果是近親結婚,這個概率就會變大,變成m*m+f*m*(1-m),其中f為近親係數,比如表兄妹的近親係數為1/16。可以看出,近親結婚的致病概率新增了f*m*(1-m),因為m很小,那麼1-m約等於1,所以近親的致病概率新增大概等於fm。
大部分m都是幾千分之一,所以近親結婚比非近親結婚後代患病大了fm/mm,也就是f/m倍,當近親為表兄妹,m為1/5000時,這個數位就是312.5倍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規定,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第四款規定,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結婚登記。據此,該孕婦和丈夫的婚姻登記就是一個錯誤,她與丈夫屬於法律禁止結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婚姻無效。據此,該孕婦和丈夫之間的婚姻屬於無效婚姻,其後果是孕婦和丈夫之間的婚姻自始無效。既然如此,我建議孕婦肚子裏的孩子一定要慎重處理,最好的管道就是打掉。
雖然民政局可以依法撤銷兩人的結婚證,但是如果孩子一旦出生,父母子女的關係不會改變,孩子如果沒病還好,如果有病的話,孕婦和丈夫不但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但是卻要共同承擔起照顧生病孩子的責任。
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天職,面對孕婦腹中的胎兒,醫生不好意思說出狠話,但是她那一句“希望孕婦能有好運”已經表達得非常清楚,只是不知道孕婦到底聽懂了沒有。我們永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僥倖往往帶來災難和悲劇,希望這個孕婦好自為之吧。
對此,大家怎麼看?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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