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師社區內被害,嫌犯曾尾隨另一男老師襲擊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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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2月2日,湖北武漢琴園社區有業主發佈聲明,其丈夫被不明身份人員殺害,兇手還曾尾隨另一名男老師,欲實施襲擊未遂,案發後兇手依然在社區內活動,3小時後被抓獲。新《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除駕駛機動車犯罪外,附帶民事訴訟不判賠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也不行。囙此本案被害人家屬不能主張高額的死亡賠償金,可以要求兇手及其近親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

12月2日,湖北武漢琴園社區有業主發佈聲明,其丈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師)被不明身份人員殺害,兇手還曾尾隨另一名男老師,欲實施襲擊未遂,案發後兇手依然在社區內活動,3小時後被抓獲。

【葉律說法】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兇手竟然未遂被害人,在社區內公然殺人,作案後還在社區內活動,實在令人震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兇手作案後不是投案自首而是被抓獲歸案,說明其具有較大的主觀惡性,其犯罪後果嚴重,要被判處死刑。

新《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除駕駛機動車犯罪外,附帶民事訴訟不判賠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也不行。囙此本案被害人家屬不能主張高額的死亡賠償金,可以要求兇手及其近親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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