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侵佔公款700萬坐牢7年,出獄當上財務總監,又卷走19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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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但可能性不大,因為這次他盜取的數額特別巨大,加之是屢次作案,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60萬元已經屬於數額巨大的情况,2006年他被警方抓捕歸案,法院以侵佔罪判處他五年有期徒刑。

他是一個被網友稱為《今日說法》年度“返場嘉賓”的人,曾兩次因為盜竊公私財物,被《今日說法》報導,2020年初,疫情在華夏土地上蔓延,人人擔驚受怕,除夕夜更是遵循防疫要求閉門不出,他卻因為心生邪念,又把自己送到了監獄。

網友調侃,他是要成為《今日說法》的常駐嘉賓。但可能性不大,因為這次他盜取的數額特別巨大,加之是屢次作案,已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他是誰,到底做了什麼呢?

(本案中人名均為化名)

初露賊心

他叫張恩友,1980年出生,湖北黃岡人,國中學歷。他家境貧困,囙此早早就出來打工了,跟著老鄉到了紙醉金迷的上海。大城市的繁華讓他對金錢的渴望更上層樓,但他知道靠自己打工,一輩子也賺不來多少錢,沒辦法出人頭地,囙此思想開始走偏。

他平時為人熱情,樂於助人,同事們對他的印象都不錯,也經常找他幫忙。後來一個同事委託他保管60萬元,他從沒接觸過這麼大的金額,60萬對於當時的他來說可能得賺一輩子才能拿到,鬼迷心竅的他帶著錢偷偷跑了。

後來同事聯系不上他,就報了警。其實他的行為已經涉嫌了侵佔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佔罪是指,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60萬元已經屬於數額巨大的情况,2006年他被警方抓捕歸案,法院以侵佔罪判處他五年有期徒刑。他在獄中表現非常好,在其他獄友看來,還挺勵志。

因為他在獄中並沒自暴自弃,而是抓住機會汲取知識,經常看書,看著是要洗心革面,重新振作,當時還有不少人鼓勵他,讓他勤學上進,去考學校,提升學歷,活出新姿態。張恩友雖然看書,但提升學歷對他還是有點難,不過他也知道了學歷有多麼重要。

賊心不死

在他减刑出獄後,因為學歷不高還有案底,沒有找到合心的工作。畢竟“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享受過揮霍的日子,他並沒真的就此改過自新,而是又動了歪心思。

2011年他找到了一個偽造身份證的人,買了大量偽造證件,篩選過後,給自己做了一份“高大上”的簡歷。其實此時他已經蹦躂到法律的底線外,構成了犯罪。

我國法律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只要被查出來,他又得蹲監獄。為了找到一份好工作,他在網上廣撒網,最後雲南財經大學高學歷人才的身份,入職了四川的一家公司,成為出納員,每天和錢打交道,他的心也愈發膨脹。

在這個公司他盡職盡責地工作了小半年,取得了老闆和上司的信任,掌握了更多財物資訊。2011年9月,他利用職務之便,將公司的項目結算款轉走了,一共700萬,其中有400多萬是農民工的薪水。

他的眼裡只有自己的享受,哪管他人的死活。拿了錢便去瀟灑了,因為有多個身份證件,他一直變換身份,到處流竄,極其狡猾,2013年春節前,警方在青島將其抓獲,追回了大部分金額。

他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組織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最後法院買賣身份證、侵佔公司財物兩罪並罰,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這次他在獄中依舊過得非常“充實”,一有時間就看財務類、管理類的書,還自學註冊會計師的相關知識,只是他這次仍舊沒有真正悔改。

三進“宮”

2019年,他再次减刑出獄,這次他故伎重施,又給自己造了一個新身份“索南”,還進行簡歷造假,偽裝成人民大學畢業的碩士研究生,雖然他每次面試時專業知識說得頭頭是道,還很有見地,但大公司的背調和學歷稽核這一關,他是過不了的。

直到5月份,一家建築公司急著招認,老闆親自面試後,覺得不錯,就將他錄用了,也沒有過多稽核。他為公司處理了兩起法律糾紛,主持兩個過億元的投資項目,工作能力讓公司領導層刮目相看,三個月後就升職為財務總監,年薪36萬元。

可見他確實聰明也有能力,這個工資待遇也不錯。只是造假總有一天會被揭穿,他在公司從不拍照露臉,一直經營“富二代”人設,博得大家的信任後,就開始聯系洗錢人員,著手犯罪,在除夕夜趁著沒有,轉走公司帳上的1900萬。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後他還是被抓捕歸案了。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此次盜竊數額特別巨大,2020年12月21日江蘇省南京市法院,以盜竊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八十萬元。

從他的經歷來看,他其實很聰明,但是聰明沒用在造福社會上,如果他沒有走歪路,人生又是另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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