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叔
標題:快遞員拿走包裹,結果2分鐘就弄丟,價值3264元賠2000元
眾所周知,有些人的性格是挺粗心大意的,平日裏就是丟三落四,要是正常丟了自己的東西,那倒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就是自己虧上一筆錢。
要是做的快遞員之類的行業,這類性格的人就很不合適了,萬一把客戶的東西給弄丟了,可能1個月薪水都要賠給客戶,但是有時也不容易索賠。
在湖南長沙就有比特粗心大意的快遞員,剛拿走客戶包裹2分鐘時間,結果就把東西弄丟了,價值3264元只想賠2000元,我們一起來看看。
羅女士是一家服裝店的老闆,她的店是開在湖南長沙的,在雙11的時候進了挺多的衣服,雙11過後有些沒賣出去,她就想要退回去給廠家。
總計是有10件的衣服,其中有7件是羽絨服,總價值是3264元,在聯系快遞員上門取件後,快遞員把包裹給拿走,結果2分鐘後就打來了電話。
在電話裏快遞員說是把包裹給弄丟了,當時羅女士還以為是開玩笑的,畢竟也就那麼一會時間,怎麼可能包裹就丟了,沒想到快遞員是來真的。
按照快遞員的說法,他是把包裹給放在快遞車旁邊,正好有人過來取件,他把客戶的快遞給了後,那個包裹就忘記放車上,接著就騎三輪車離開。
沒走一會就想到了包裹,回頭就找不到包裹了,既然是快遞員弄丟的,那就讓快遞員賠償就對了,羅女士也提供了衣服價值的憑證。
快遞員看完價值證明後,倒也沒有否認衣服的價值,只是說賠償她2000元,自然羅女士也是不同意的,快遞員所屬的耀飛快遞公司也介入了。
10天后耀飛快遞公司出了個定損金額2800元,但是還有500元左右的差價,羅女士依然是不同意,在多次溝通沒結果後就找媒體曝光了此事。
12月2號記者也到現場瞭解情况,記者也致電給了耀飛快遞的負責人,對方表示快遞員賺錢是真不容易,他意思還是想著要少賠點錢。
不過羅女士反駁快遞員賺錢不容易,她開店賣衣服也賺不到多少錢,怎麼就要自己貼500元進去,最終經過協商後負責人同意按原價賠償。
整件事情看下來,這位快遞員也是有點離譜了,這才把包裹拿出去2分鐘,結果就把包裹給弄丟了,換誰過來也都是不樂意倒貼錢的。
畢竟又不是老闆的過錯,而是快遞員粗心大意,賺錢不容易不是推卸責任的理由,應該要有點職業道德,按照衣服的原價來賠償。
不過話說回來了,這位撿快遞包裹的人,速度也是有點太快了,按照快遞員的說法,他頂多就走了1分鐘的時間,回頭就被人撿走了。
在此也要提醒送快遞的朋友,在工作時一定要謹慎一些,千萬別和文中的快遞員一樣,迷迷糊糊把客戶的包裹放在路邊忘記了。
幸好也只是3000餘元的價值,要是後面多加個零的話,送1年的快遞都不一定能存那麼多錢,大家對此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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