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消防救援總隊三部門聯合印發《北京市關於深化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築改造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改革的實施方案》,率先提出地上裝修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下的商場改造,消防驗收可試行告知承諾制。
探索建立分類消防設計審查
隨著北京轉入减量發展階段,既有建築改造已成為城市建設的重要管道。全市消防審驗資料顯示,裝修改造類工程占比已超過80%。“既有建築建設年代不一、情况複雜,亟須提出兼顧改造可行性、科技合理性和工程經濟性的消防安全技術標準和管理機制。”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說,改革就是要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破解現存難題,激發都市存量建築發展活力。
《實施方案》首先聚焦健全消防科技標準體系,提出將動態優化《北京市既有建築改造工程消防設計指南(試行)》,並針對平房(院落)、傳統商場、老舊樓宇、工業建(構)築物及設備設施等改造工程消防設計,分類形成消防案例指引。
其次,精准施策,探索建立分類消防設計審查。《實施方案》提出,鼓勵建設單位在項目改造實施前,開展消防安全綜合評估。對於使用功能改變或火灾危險性新增,執行現行消防科技標準確有困難的改造工程,可採用消防效能化設計,由相關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論證,評審論證意見作為開展消防設計審查的依據。而對於不改變使用功能、不新增火灾危險性的改造工程,鼓勵整體提升消防安全水准,確有困難的,可按照不低於建成時的消防科技標準進行設計,由注册建築師簽章負責。
5000平方米以下商場試行告知承諾制
為充分激發市場活力,最大限度便民提效,《實施方案》也提出了優化消防審驗的具體舉措。
首先,實施小微改造工程消防審驗告知承諾管理。按照規定,除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外,對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及依法無需領取施工許可的裝修改造工程,原則上不再開展建設工程消防審驗審批,實現消防審驗事項從事前審批轉為事中事後檢查。
其次,對5000平方米以下商場改造消防驗收試行告知承諾制。地上裝修面積不超過5000平方米的商場改造項目,只要商場內不設定公共娛樂、兒童、老年人活動等火灾風險較大的場所,且建築高度不超過50米,建設單位承諾符合相關要求並提交材料即可。
推行分期分階段消防驗收
《實施方案》的另一項獨特舉措,就是推進消防驗收工作精細化管理。對屬於同一個規劃許可範圍、由多個單體建築組成的改造項目,在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控制室等公共消防設施完成設計內容、實現消防功能的前提下,建設單位可分階段申請消防驗收。
此外,對改造工程將全面實施聯合驗收,驗收時對工程竣工驗收組織形式、驗收程式、消防查驗情况一併實施現場檢查,落實“驗收只去一次”要求。
《實施方案》也提出,將對特殊建設工程、重點工程或有代表性的改造工程,探索建立消防查驗專家論證機制,對效能化設計的落實情況及科技合理性進行論證,驗證設計階段專家提出的科技方案是否落實,實現消防設計、驗收閉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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