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是名模,開著豪車、舉辦奢侈婚禮,活躍在各檔娛樂節目,人前是一比特白富美,甚至有“台州一姐”、“台州名模”的稱號,然而一場酒駕讓其原形畢露。
陳某月,浙江省台州市三門縣人,1984年出生於農村一個普通的家庭,起初她很努力地讀書,試圖用讀書改變自己的命運,但是上了大學之後,她的觀念發生了一個巨變。
她來到大城市後,面對大城市的繁華,在羡慕的同時也是發誓一定要擠入上流社會。
陳某月畢業後一直都沒有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但一次偶然的機會下被一家模特公司看中,陳某月就走上了娛樂圈,然而娛樂圈的水非常深,陳某月沒有資本跟她們攀比,她的知名度非常低,但是她又非常愛慕虛榮,為了闖入娛樂圈,她開始打造自己“白富美”的人設。
2011年她參加了一檔相親節目,她自稱自己是一個“結婚狂”,只想把自己嫁出去,但是她的結婚名言卻是:我喜歡的男人不一定要帥,要有錢,一定要是男人中的男人。
她將自己塑造成一個極度拜金的形象,在飽受非議的同時,也給她帶來的極高的人氣,憑藉這擋相親節目,陳某月終於有了一些知名度,為了徹底將自己推向娛樂圈,她貸款在台州一個高檔社區按揭買下了一套54平方米的單身公寓和一輛寶馬。
陳某月每天開著寶馬出行,“白富美”的形象也掀起了一些漣漪,邀請她登臺的節目越來越多,她半只脚開始跨入上流社會,伴隨著自己的業績越來越好,陳某月也慢慢看清了自己的前途,為了打動娛樂圈的一些大老闆,她必須再放一個“深水炸彈”。
2011年11月15日,她借26歲生日的藉口,包下了台州一個知名的咖啡廳,為自己打造了“公主之夜”,當天就有600多人出席她的生日宴會,其中還有不少的娛樂圈藝員和老闆,陳某月也真正風光了一把。
她覺得自己距離明星夢越來越近。
陳某月人前是“白富美”,但是人後卻是農村出生的普通女孩,父親是一比特警衛,收入不高,父母非常反對她在娛樂圈摸爬滾打,認為女兒應該找一個正經的工作,就算看上去沒有那麼風光,但至少不需要在人前“演戲”。
陳某月的父親更是認為女兒這麼下去遲早要出事。但是陳某月並不願意放弃自己的明星夢,她已經傾盡所有,還欠下了一屁股的債務,而她馬上就要成功了。
2012年1月24日,淩晨1點左右,陳某月從酒吧出來,又吃了一頓亱宵,在醉醺醺的狀態下開著她的寶馬返回飯店,然而在半道上跟車了一輛計程車,她的車速極快,整個車頭都被撞毀了,而失控的計程車也撞上了一輛大貨車,車頭的前半部分就像是雞蛋撞上了石頭,被碾得粉碎。
然而車禍發生後,陳某月並沒有報警,她看到有人準備報警她就跪在地上讓其餘人不要報警,趁著行人不注意,陳某月鑽進一輛計程車逃離現場,至於計程車司機因錯失了最佳搶救時間死亡。
當日淩晨2時52分,警方在台州某飯店找到了醉醺醺的陳某月,她體內的酒精達到了每百毫升一百七十毫克,已經構成一種危險酒駕。在歸案之後,陳某月試圖狡辯,謊稱自己是想要報警,也準備自首,但是在公訴人的提問下,漏洞百出。
陳某月犯有多起犯罪:酒駕、逃逸、致死。
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同時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經法庭審理,判其4年半有期徒刑。
這個刑量看起來很輕,判决一下來,引起了很大的輿論,之所以從輕處罰,主要也是因為受害人家屬出具了諒解書。
在事發之後,受害人家屬提出72.6萬元的賠償,法院也曾對陳某月個人財產進行了評估,發現她的單身公寓還有17萬按揭未還清,價值57萬的寶馬想要修復也需要30多萬元,陳某月可以說是一貧如洗,父母也是四處借錢,積極賠償,最終達成了和解協議,從輕處罰。
按照法律規定,受害人家屬出具諒解書,可以從輕20%至40%的刑量,4年半有期徒刑從法律層面來講是非常合理的。
為滿足自己的虛榮,為了達成自己的明星夢,陳某月最終將自己送進了監獄,同時也造成一個家庭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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