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孩子而言,父母合格與否和他人生的幸福程度息息相關。因為父母與孩子之間的特定關係,合格的父母能給孩子提供最溫暖的關愛,不合格的父母,也能給孩子帶去最深的傷害。
安徽男子小華發現自己的父親竟然死於母親之手,而自己一直“認賊作父”之後幾乎崩潰。
而引發這場悲劇的正是其母康某的一段荒唐婚外情。
康某結過兩次婚,第一次嫁給了小華的生父汪某,汪某是村裡出了名的老實人,對妻子很好,因為康某身體弱,經常生病,不太能幹農活,汪某一琢磨,拿出自己積蓄在村裡開了個小賣部做點生意,康某就負責看店,比起下地幹活輕鬆很多。
因為生意事忙,康某和汪某索性就住在小賣部,兒子小華跟爺爺奶奶住,夫妻倆有時間便回家陪兒子睡,一家三口生活平靜幸福,直到平地風波起,小華的世界徹底改變。
2003年1月28日清早,9歲的小華看到父親出了門,說是要去山上挖竹笋。康某將他送到門口,望著他的背影遠去才回來,任誰看到這一幕都會覺得這對夫妻必然十分恩愛,可平靜表面下已經醞釀危機,汪某這一去,沒能活著回來。
快中午時,有村民慌慌張張跑到汪家報信,說汪某摔倒在山坡上,眼看有生命危險。此時康某正在小賣部裏忙活,小華隨爺爺奶奶一起趕去出事的地點,果真看到父親已經人事不知,趴在地上,嘴角有血沫,村民立刻找來車,載著汪某往醫院趕。
在家等消息的小華,只等來了父親身亡的噩耗。村民們說,父親在被送去醫院的半途就沒氣了,讓他節哀,好好安慰爺爺奶奶和媽媽。
汪某這一去,汪家失去頂樑柱,生活一下子變得難過起來。村裡人看到年幼的小華都要歎息一聲,然後拿點吃的安慰這個可憐孩子,他還沒長大沒懂事,一下便沒了爸爸,自然是很可憐,但小華卻沒有一味沉浸在悲傷之中。
雖然年紀小,但他並不是對世事一無所知,他將父親身亡前發生過的一些怪事全都記在了心裡,沒想到幼年的記憶,在他長大後真發揮了巨大作用。
就在康某最困難、既要照顧老又要照顧小的時候,鄰居馮某站了出來。他經常幫著康某幹農活,順帶照顧汪家二老和小華,轉眼半年時間便過去了,馮某提出想和康某結婚,他喪妻,帶著女兒,康某喪夫,帶著兒子,如果能結婚搭夥過日子也算彼此有照應。
雖然汪家二老對兒媳改嫁並不樂意,但想到馮某幫了自家這麼多,康某一個女人要撐起整個家也確實難過,便也默許了,就這樣,隨著母親改嫁,小華也到了馮某家生活。
然而,自從和康某結婚,馮某的本性便暴露了,他脾氣暴躁,為人兇狠,遠不如汪某溫柔體貼,經常為一些瑣事和康某大吵特吵,吵得凶了便會動手。小華每每看到母親挨打都憤怒痛心不已,讓他疑惑的是,不管馮某多過分,母親都不會提半句離婚的話。
原《婚姻法》和現行《民法典》中,對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都是法律規定調解無效後便可準予離婚的情形,也有好心的村婦不忍心看康某受欺負,勸她離婚,但康某每次只是哭,說自己既然嫁了馮某便也只能忍著,這都是命。
當小華長到18歲時,他終於忍不住向繼父提出不要再欺負母親。沒想到馮某不屑地說:“你媽要是還敢和我頂嘴,我就把她做的事告訴你爺爺奶奶。”這句話讓小華一愣,停留在記憶深處的疑惑又浮現了出來。
他想報警,又覺得這件事可能會讓母親不好過,一直猶豫。直到一年後,因為馮某懷疑康某與某村民私通,持刀傷人,砍傷那個村民也傷到了康某,小華才終於下定决心要把自己心底的疑惑說給警方,不讓母親繼續受繼父的威脅度日,怎麼也不敢離開。
原來,他一直記得自己小時候隨母親住在家中,父親不在時,半夜十分母親會去開門迎人進來;父親出事的前一天,他在家中桌上看到一袋吃食,正準備拿出來吃就被母親搶過去說不許他碰,這讓他大感意外,因為母親向來很疼他,有什麼吃的都先給他,從來沒有像這樣過。
第二天父親出門,他看到父親手中正拎著這袋吃的。而父親出事後,趕去現場的他看到父親口吐白沫,一些村民也記得,當時汪某還有全身抽搐的症狀,他囙此懷疑父親其實是中毒身亡,而且很可能與母親的婚外情有關。
警方接到小華報案後很快展開了走訪調查,為查明真相在取得汪家人同意後對汪某進行開棺驗屍,果然發現汪某並非摔死,而是死於鼠藥中毒。嫌疑最大的康某和馮某迅速被控制,面對訊問,二人無法再遮掩,將自己罪行一一交代。
康某嫁給汪某後,雖然日子並無不順,卻沒能經得住馮某的引誘,與之保持了秘密關係。馮某擅長說甜言蜜語,許下無數動聽的諾言,稱只要康某和自己結婚便一定讓她和兒子過得特別好,鼓動她向汪某下毒,只要汪某一死,二人便能長相廝守。
在馮某蠱惑下,康某忘記了丈夫對自己的好,竟然配合了馮某的惡毒計畫,由他買來鼠藥拌在那袋食物中,再由康某拿給汪某吃。案發當天,汪某帶著吃的上山去挖竹笋,結果吃下東西沒多久便毒發,剛好倒在一處很滑的地方,村民們便都以為他是摔死的。
康某和馮某因私情蓄謀殺人,互相配合溝通,共同造成了汪某死亡的損害後果,《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二人均涉嫌故意殺人罪,且作案動機十分卑劣,手段殘忍,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才十年以下,2013年,康某與馮某均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落網之後再面對兒子小華,康某痛哭流涕,因自己當年的愚蠢心狠、毀掉原本幸福的家庭感到無比後悔。
而小華根本沒想到自己的母親就是現實版“潘金蓮”,為嫁給情人竟毒殺親夫,他此前始終覺得母親不會真對父親下手,一定是馮某胡說八道脅迫母親,父親死在母親手中讓他遭受巨大的心理打擊,即使他肯原諒母親,母子關係也到底和從前有些不一樣了。
一場荒唐的婚外情釀成人倫悲劇,讓一個孩子的心靈蒙上陰影,讓兩個家庭都深陷在痛苦之中。始作俑者,其無後乎,因果迴圈終究報應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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