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堅持“五水共治”建設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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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實踐證明,堅持“五水共治”,建設幸福河湖是高效落實河長制的有益探索,是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的有力抓手。

烏海,是黃河流經內蒙古的第一站。在全長105公里的黃河烏海段上,分佈著25條支流,其中一級支流19條、二級支流6條,流域面積1754平方公里。

近年來,烏海市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扎實走好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品質發展新路子,全面推行河長制,深入推進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水污染、水安全“五水共治”,加快建設幸福河湖,促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

加強水資源管理

護幸福河湖建設之航

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烏海市聚焦盛水的“盆”和“盆”中的水,嚴格保護、科學利用水資源,堅決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動用水管道向節約集約轉變,切實維護河湖健康生命。

今年,烏海市嚴格用水總量和强度雙控。“三條紅線”名額均達到自治區下達的控制目標內,各目標分解納入烏海市三區黨政實績考核,市、區兩級行政區域用水總量控制指標體系基本建立。2021年,烏海市用水總量預計不超過2.81億立方米;科學優化水資源配寘,嚴格落實取水許可制度,堅持行業領跑定額標準,全面實施計畫用水管理,加强用水統計,提高非常規水源利用率,全市中水、疏幹水回用率達到100%;大力推進國家節水行動,深入實施《烏海市節水行動實施方案》《烏海市創建國家節水型城市實施方案》《烏海市關於堅持“節水優先”、推進“量水而行”工作任務分工方案》,預計到今年底,全市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下降率達到自治區下達目標要求,全市再生水利用率達100%。

加强水環境保護

謀幸福河湖建設之策

探索建立河湖管理保護長效機制,持續推動河長制從“有名”向“有實”轉變,是建設幸福河湖、改善生態環境,增强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途徑。

烏海市充分發揮河長的示範引領作用。烏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河長制工作,多次召開全市總河長會議,部署推進河湖管護工作;烏海市委書記、市總河長簽發了2021年第1號、2號、3號總河長令,印發了2021年河長制工作要點,製定了貫徹落實自治區河湖長制會議精神工作方案。市、區、鎮(街道)三級河長巡河1862次,河長工作責任進一步壓緊壓實,河長在河湖管護的主體作用充分發揮;著力推進河湖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建立了“河長+檢察長”聯動合作長效機制,設定了黃河幹流基層河道警長,河湖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保護工作合力進一步形成;持續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範化。深入開展2021年河湖管理保護“春季”“秋季”行動,不斷加大河湖“四亂”問題排查整治力度,市水務局、市人民檢察院、市生態環境局和市委督查室等組織、部門開展河道巡查檢查15次、聯合執法3次、督查暗訪4次,累計整治河湖“四亂”問題10個,拆除違法建築0.83萬平方米,清理洪水過流垃圾0.4萬噸,河湖面貌持續改善;突出抓好黃河灘區綜合治理。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先後8次召開黃河河道有關問題整治工作專題會議,先後12次深入黃河烏海段巡河調研、督察暗訪,及時研究部署和推動落實相關工作。狠抓推動落實,開展了黃河烏海段河道有關問題摸底調查,成立了黃河河道亂占亂建問題整治工作專班,印發了《烏海市黃河河道有關問題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發佈了黃河灘區禁(限)種令和停建令,各相關鎮(街道)與村(社區)簽訂了黃河河道有關問題整治工作保證書、與全部灘區種植村民簽訂了黃河灘區禁限種高稈作物和限制使用農藥化肥地膜承諾書。通過不斷地文宣引導,我市主河槽區、近灘區均未種植高稈作物。烏海市編制完成了灘區居民遷建規劃和年度計畫,按要求完成3戶(11人)零散戶遷建任務,提前完成6戶(16人)集中戶搬遷安置工作,有效改善了灘區居民生產生活條件。

加强水生態治理

固幸福河湖建設之本

水清了、河暢了,如今,人們切身感受到這座城市水生態環境的改變。而這感受,正是烏海市近年來聚焦羣衆關心關注的水環境問題、强化河長制落實、加大河湖保護治理力度的真實寫照。

烏海市持續推進水生態修復與保護,强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2021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積100公頃,2018至2020年度,烏海市水土保持目標責任考核成績位列全區前列。持續推進沿黃生態修復行動。及時完成黃河流域生產建設項目核實、排查認定和整改相關工作。全市需整改企業共49家,現時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全面做好黃河烏海段水生態保護工作。拓展生態環境容量空間,嚴格按照黃委會、自治區水利廳調度指令和調度規程方案執行生態下泄流量。加强龍遊灣國家濕地公園基礎設施建設,實施了監測監控、界碑界樁設定、圍欄封育等工程。加强重點行業企業達標管控,全市19家涉水重點排污企業廢水排放達標率為99.6%,下海勃灣斷面水質類別為Ⅱ類,達到國家及自治區考核目標要求。

加强水污染防治

築幸福河湖建設之基

烏海市將水污染防治作為全面推行河長制的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發展問題來抓,聚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深入實施治“水”行動,堅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堅戰。

積極做好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深入開展農藥、化肥、地膜减量行動,印發農業“四控”科技宣傳手冊500册。全市黃河河道主河槽區未使用化肥農藥,近灘區和遠灘區化肥農藥使用量與往年相比均有所下降。做好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工作。製定了《烏海市黃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每月對入河排污口開展定期巡查和監測,全市已登記的5個入河排污口均無排污;做好黑臭水體、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積極開展建成區和農區黑臭水體排查,未發現黑臭水體。嚴格執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全市3座園區汙水處理廠達標率為99%。新建改造城區污水管網36.3公里,因地制宜開展農區污水治理。建成固定垃圾收集池202個、垃圾中轉站12座,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100%,農區全部實行“戶集、村收、鎮轉運、區處理”的城鄉一體化治理模式。

加强水安全保障

拓幸福河湖建設之路

保障黃河長治久安才能讓她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烏海市以確保黃河防汛(防淩)安全、流域生態安全、水安全為首要任務,積極推進防洪工程建設,不斷提高水旱灾害防禦能力。

烏海市投資5095萬元推進防洪工程建設。完成黃河海勃灣段沿黃公路岸線防護工程,治理河道6.6公里。實施了烏達區黃河岸線治理工程、烏爾特溝河道治理工程和海勃灣區後摩爾溝河道治理工程,共治理河道9.9公里。切實落實水旱灾害防禦責任。建立健全水利、氣象、應急等部門聯合會商和資訊共用機制,强化預報、預警、預演、預案“四預”措施,加大汛期重點河道、防洪工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都市防洪排澇基礎設施建設,有效防範了水旱灾害風險;突出抓好水庫安全,嚴格落實水庫大壩安全“四個責任人”和“三個重點環節”,强化黃河海勃灣水利樞紐、千里山水庫運行監管,實施了千里山水庫2021年維修養護項目,確保水庫安全度汛。

實踐證明,堅持“五水共治”,建設幸福河湖是高效落實河長制的有益探索,是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的有力抓手。如今,治水合力逐步形成,治理成效開始顯現。今後,烏海市將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將繼續以河長制為牽引,持續推進“五水共治”,不斷鞏固擴大水生態文明成果,讓市民共亯愈加美好的“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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