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爺借親戚4萬買房,14年後只還4萬,親戚一怒直接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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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石大姐夫婦買了臨街的一棟二層小樓,誰知搬進去後卻遭遇鄰居鄭大爺的百般刁難。十年時間,兩場官司,石大姐一家卻依然是有家不能回。通過合法手續過戶給石大姐的賣家又是何人?據石大姐的母親說,剛開始的一兩年還可以,後面鄰居鄭大爺便開始一直想盡辦法找他們的麻煩。

石大姐夫婦買了臨街的一棟二層小樓,誰知搬進去後卻遭遇鄰居鄭大爺的百般刁難。十年時間,兩場官司,石大姐一家卻依然是有家不能回。鄭大爺為何說石大姐家的房子歸他所有?通過合法手續過戶給石大姐的賣家又是何人?

高高興興買新房,卻被難纏鄰居氣到抓狂

《黃金三十分》欄目報導了這樣一個事件,石大姐和丈夫老趙常年在浙江打工,2010年回隆昌老家過年的兩口子,發現父母住的房子已經搖搖欲墜變成了危房,不放心父母安全的石大姐夫婦馬上萌生了給父母換房的想法。

兩人的春節假期只有一周,所以從選房,到過戶,再到幫老兩口搬進去,石大姐和丈夫必須都在這一周內完成。匆匆忙忙地選好房子,兩人並沒有再對房子進行過多的瞭解就爽快地付了錢。老趙覺得,只要能過戶給他,“就證明是合法的”,那就行了。

然而滿心歡喜搬進新家的一家人此時並不知道,此後的十年裏,房子帶來的麻煩會一直糾纏著一家人,讓他們沒法過安生日子。

據石大姐的母親說,剛開始的一兩年還可以,後面鄰居鄭大爺便開始一直想盡辦法找他們的麻煩。兩家原本共用同一個化糞池,但是鄭大爺說化糞池是他個人所有,囙此不允許石大姐一家使用,然後便以此為由,直接將石大姐家通往化糞池的筦道鋸斷了,這讓石大姐一家難以接受,一氣之下將鄰居鄭大爺告上了法庭。

最後經過隆昌縣法院的調解,以石大姐家自己重新修建一個化糞池來結束了這場糾紛。然而鄭大爺在此事之後並沒有甘休,而是又打起了樓道的主意。

石大姐家的這個二層小樓,與旁邊的鄭大爺家共用同一個樓梯,鄭大爺說樓道也是他個人所有,所以石大姐一家也不許使用,然後鄭大爺不僅將石大姐一家通往樓道的門的插銷插上,更是在門框上打上了很長的釘子將門別住,為了確保這個門不會被石大姐家打開,鄭大爺還在門後面釘上了一根非常粗長的木棍。

就這樣,鄭大爺在石大姐家想盡辦法打開門後,就再給他們封住,打開之後就再封住,如此來來往往了四五年。因為石大姐和老趙常年在外打工,石大姐年邁的母親實在是氣得受不了,便搬回農村老家再也不來住了。2020年春節,回家過年的石大姐夫婦發現門依然被堵著,氣不過的石大姐一家再一次將鄰居鄭大爺告上了法庭,最後法院判決鄭大爺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堵塞老趙家通往樓道的門。

今年石大姐和老趙回來一看,不僅通往二樓的門再一次被堵住,通往三樓平臺的樓梯更是直接消失不見了。原來鄭大爺突然在自家的二層上面建造起了第三層,按理說這本和石大姐家沒有關係,但是,鄭大爺建造的這個第三層,卻把石大姐家通往三樓的樓梯直接封死了。面對此種情況,多年來一直受氣的老趙直接將通往二樓的樓梯砸碎了,至今沒有修補。作為新搬來的石大姐一家原與鄭大爺原本素不相識,兩家之間更談不上有什麼衝突,那麼鄭大爺這麼多年來的所作所為到底是因為什麼呢?

鄰居稱是侄子私自賣房

記者來到了隔壁鄭大爺家瞭解情况。提到石大姐家的這棟房子,鄭大爺也是一肚子火氣加委屈,表示事情鬧到今天這個地步責任並不在自己。鄭大爺說,他自己家和石大姐家的房子都是他自己早在1996年親自修建的。

記者從鄭大爺提供的一疊手續中看到,鄭大爺和石大姐家總共4個門面的房子的確是鄭大爺,當年的申請人的確都是鄭大爺本人,相關的各項手續也都非常齊全,既然如此,為什麼其中一半的產權卻到了別人的手上呢?

鄭大爺說,賣房給石大姐家的是自己姐姐的兒子,當年自己在修建這裡的房子時,手上錢不够,便向侄子借了4萬塊錢,房子建好後,正逢侄子要在鎮上買公房,但是因為自己沒有錢還給侄子,便只得讓侄子住到家裡,侄子當時還說要給老兩口租金,然而鄭大爺卻沒想到自己這是引狼入室了。

鄭大爺夫妻二人因想著要還侄子錢,便雙雙出門打工離開了家,卻不想自己這一走,侄子卻將一半房子的產權弄到了手,這才有了後面侄子直接將房子賣給石大姐家,而鄭大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但是老趙卻說鄭大爺夫妻撒謊,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侄子控訴鄭大爺太貪心

隨後,石大姐一家向記者出示了一份集資協定,該協定顯示,1996年房屋建造的時候,由鄭大爺出資以及40%的建房費用,而鄭大爺的侄子則承擔剩下的60%的費用,等房子建好後,靠近加油站一邊的兩個門面上下兩層,以及一間地下室歸鄭大爺使用並所有,而另外兩個門面上下兩層,則歸鄭大爺的侄子使用和所有,樓梯間和三樓平臺上的水池則由雙方共同使用,共同維護。

面對這份協定,鄭大爺說,這是侄子設好的圈套。據鄭大爺講,自己當初攢夠了錢要還給侄子,侄子卻不要了,並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找人寫了這份協定,然後讓並不認識字的鄭大爺簽了。

但是後面鄭大爺為了彌補自己的損失,在2000年又與侄子簽過一份協定,這份協定顯示,房子的產權證由鄭大爺一家保管,侄子只能在房子裏居住,而若要出售則必須征得鄭大爺的同意,並以造價賣給鄭大爺。所以是侄子無視兩人當初的這份協定,將房子私自賣掉了。那麼情况真如鄭大爺所說嗎?記者撥通了鄭大爺侄子的電話。

鄭大爺的侄子在電話裏說,是鄭大爺過於貪婪。侄子說,自己當初在住在房子裏的時候,鄭大爺就明確表示要房子,可又不還錢,這麼多年過去了,自己當初的借給鄭大爺的4萬元錢也是應該增值的,“不說要多給多少錢,總要過得去”,但是到2010年要賣房子的時候,鄭大爺卻只想按照當初的價格還是給4萬,自己對此無法接受,這才直接以12萬多的價格賣給了石大姐一家。

鄭大爺的老伴告訴記者,他們之所以修建三樓,正是因為他們有兩個兒子,當時打算將這4個門面給兩個兒子一人一半,現在侄子私自賣掉了一半,他們沒有辦法,才又加蓋了三樓。鄭大爺也承認,自己正在建造的三樓屬於違章建築,已經收到了相關部門要求他們自行拆除的通知。但是對於樓梯間,自己的做法沒有錯。

相同面積的房子卻有不同的房產證?

記者從鄭大爺2014年辦理的房屋產權證上看到,上樓的樓梯間是印在上面的,而且鄭大爺和石大姐家的房子雖然面積相同,但是房產證上卻有很大的差別。在鄭大爺的房產證上,使用面積寫的是79.02平方米,並沒有分攤面積;而石大姐一家的房產證上,則顯示使用面積只有46.62平方米,而分攤面積也寫著46.62平方米。基於此,鄭大爺認為樓梯間就是屬於自己的,自己不允許石大姐一家使用並無不妥。

自己明明為公共使用的樓梯間擔負了公攤費用,現在鄭大爺卻不讓自己用,石大姐一家找到隆昌市的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映了自己的情况。相關工作人員於9月24日來到了鄭大爺和石大姐家實地瞭解情况,據工作人員講,鄭大爺也是有公攤面積的,樓梯間印在鄭大爺的房產證上,並不等於就劃歸在了他個人的名下,還是雙方共同使用的。

工作人員走後,老趙再次來到了鄭大爺家,兩人最後達成和解,老趙自行在頂樓安門,而鄭大爺也不會再阻礙石大姐家使用樓梯間。至此,經過十年的時間,石大姐家辛苦攢錢買的房子終於可以放寬心地住進去了。

買房須謹慎

事情終於畫上了一個圓滿的句號。其實,鄭大爺與侄子之間的糾紛無論如何都不該牽扯上無辜的石大姐一家,都說遠親不如近鄰,住在一起原本是種緣分,希望以後鄭大爺家能與石大姐家好好相處;而這件事也提醒我們大家,買房需謹慎,最好多打聽打聽,沒有什麼糾紛再下手。

标签: 隆昌市 小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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