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踏契約精神!女老師“簽協議讀博”違約離職:學校索賠7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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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2月1號訊,河南某高校一名女老師違約離職被學校索賠80萬元,女老師讀博時和學校簽訂了協定,學校承擔她讀博期間的費用,按照協定她畢業後需要回學校工作八年,但是該老師卻違約離職,拒不返還學校的費用,學校扣押其檔案並索賠,該老師還振振有詞說,不賠償和學校拒轉檔案是兩碼事,學校違法。

人無信不立,作為老師,更應該將名譽看的更重,簽署了契约,就要遵守,即便有不得已的原因違約,也要按照契约賠錢,這是尊重秦契約精神,但總有人佔便宜沒够,惡意違約還想賴帳,自私行為令人汗顏。

12月1號訊,河南某高校一名女老師違約離職被學校索賠80萬元,女老師讀博時和學校簽訂了協定,學校承擔她讀博期間的費用,按照協定她畢業後需要回學校工作八年,但是該老師卻違約離職,拒不返還學校的費用,學校扣押其檔案並索賠,該老師還振振有詞說,不賠償和學校拒轉檔案是兩碼事,學校違法。

周女士在河南這所高校待了16年,2005年的時候,她就和學校簽訂了就業協議,並在同年7月份開始任教,2016年,周女士和學校簽訂協定,攻讀博士學位,協定中顯示,學校作為甲方派遣周女士攻讀博士學位,學校提供學費,住宿費,支付工資待遇,補貼和獎學金。

周女士畢業後應在學校工作至少8年,如果周女士違約,將賠償違約金,落款時間是2016年7月12號,但是在周女士讀博即將畢業的時候,她卻因為有更好的選擇提出辭職,經過學校討論,同意其離職,但是要求其賠償學校付出的錢及違約金,周女士拒不還錢,學校就卡了周女士的檔案。

周女士說,2019年12月份,學校已經同意其離職,卻遲遲不轉出檔案和關係,造成她無法就業,失去了經濟來源,但11月30號,學校給出的回復稱,雙方簽訂了契约,但周女士違約,學校在她讀博期間一共給其發放了39萬餘元的各種錢款,按照違約計算,周女士應該賠償79萬餘元。

但是學校本著人文關懷,同意其退還39萬餘元,不讓她賠償違約金了,學校同意只要收到退款就給她辦理轉檔案的手續,但是周女士卻拒絕退錢,並申請了仲裁要求轉檔案和關係,9月16號,仲裁委裁决如下,學校應該給周女士辦理檔案轉移手續,但是學校沒有執行,向法院申請撤銷裁决。

學校以仲裁完全支持了周女士的訴求,卻沒有考慮周女士違約應該承擔的責任,顯然背離法律公平原則,學校要求周女士賠償,但周女士卻說,賠償和轉檔案是兩碼事,學校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沒理由扣押她的檔案,對於賠償,周女說,法律判賠多少她都會接受,但學校不轉檔案,就是違法違規行為。

9月29號,學校稱,周女士違約離開已經實現目的,卻至今都不履行義務,在周女士畢業後,未告知學校,未經過學校審批,擅自進入其他學校,嚴重違約,且不賠償違約金,但周女士說,讀博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是她自己出錢墊付的,只有薪水是學校發放的,但是學校在庭審時,拿出了向周女士支付轉帳的銀行證據,周女士卻否認這些證據的真實性。

這件事是踐踏契約精神,作為一名老師,完全可以辭職獨立考博,和學校簽署了契约,拿到了39萬餘元的補償,卻違約進入另一所學校,這對學校來說不公平,學校卡檔案合情合理,如果周女士覺得學校違法,可以起訴解决,一個沒有信用的人卻反咬一口,根本不配為人師表。

而且學校的定向培養考博的通過率高,周女士本身就佔用了學校的資源,考過了馬上違約進入另一家學校,功利心太明顯,不過害人害己,自己違約在先,連錢都不想賠,學校當然要卡檔案,精致的利己主義者可惡也可恨,對於學校的做法,你怎麼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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