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重慶,男子因債務問題,急需用錢,便心生歹念,通過網絡聯系多名失足女,以為其提供非法服務為藉口,伺機持槍械進行搶劫,2021年11月30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公開了這起搶劫案的起訴書,還原了案件發生的詳細過程。
唐某,男,1986年出生於重慶市渝北區,漢族,國中文化,無業,住重慶市江北區,戶籍所在地重慶市渝北區,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法院審理此案查明,唐某因為缺錢,心生歹念,先後三次在網上聯系失足女,嫖娼後又進行搶劫。唐某的第一個目標是失足女小月(化名),二人聯系後,唐某來到位於重慶市江北區的出租房內,支付800元後與小月發生了男女關係。
次日早上4點多,唐某持氣手槍和折疊刀威脅,並將小月捆綁後,搶走了1100元現金、一部價值1620元的手機、一部VIVOY13T手機、一件黑色棉衣,還轉走了小月支付寶帳戶內的2300元。
嘗到甜頭的唐某,再次尋找目標,他如法炮製與失足女小雅(化名)發生關係後,採用同樣的管道,搶走小雅400元現金、一部價值4120元的蘋果7PLUS手機,並將小雅微信帳戶內的500元,轉入自己的微信帳戶。
兩次作案成功,使唐某覺得這是一項快速“致富的好生意”,讓他欲罷不能,所以唐某開始了第三次作案,他先支付了800元後,與失足女小倩發生了男女關係,接著,唐某搶走了小倩800元現金、一部價值3520元的蘋果7PLUS手機。
小月痛苦地回憶說,唐某給了我800元嫖資,我為他提供了非法服務,之後他就一直在客廳玩手機,淩晨4點多的時候,唐某用折疊刀抵住了我的脖子,拿了我的手機,逼迫我說出支付寶密碼,還用絲襪綁了我的雙手,連嘴巴也被堵上了,將我推倒在床後,讓我不要大聲說話。
我趁他不注意起身想往門外跑,但沒到門口就被唐某一把拉住了,他一手死死地抓住我,另拿著一把槍威脅說,不要耍賴。為了防止我再逃,他又把我的雙腳捆住了,用刀逼問我現金在哪裡。他在房間裏一共翻到了1100元現金,兩部手機和一件黑色衣服,臨走時,他用毛巾清理了所有的痕迹。
唐某被捕後供述,我欠了別人2萬多元的高利貸,炒外匯又虧了將近9千塊,實在沒辦法了,就想想鋌而走險去搶劫失足女,我知道她們一般是不敢報警的,每次作案時,我都偽裝自己,免得被路人記住長相,也為防止被監控拍下,我也會戴上白色手套,以免留下指紋。
我去朝天門地攤上買的水果刀、模擬氣手槍。每搶一個小姐前,會啟用一張從微商上買來的手機號,用完後直接丟掉,既能防止被警詧抓獲,又可以不被失足女的頭兒找到。
我首先加入了一些專門提供非法服務的QQ群,和中間人談好後再去找失足女,每次搶劫時,都選擇年紀小的下手,這樣的失足女更加膽小,我更容易控制局面。為了緩解搶劫前的壓力,也為了拖延時間,我會先和失足女發生關係,再搶劫。我搶了三次,得了四部手機,還有點現金,轉帳也有幾千塊。
法院審理此案認為,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以暴力管道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系多次搶劫、持槍搶劫。
唐某曾因犯強姦罪被判處刑罰,有犯罪前科,酌情對其從重處罰。唐某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唐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3萬元。
責令唐某退賠被害人小月3400元、一部VIVOY13T手機、一件黑色棉衣,退賠被害人小雅900元、一部蘋果7PLUS手機,退賠被害人小倩800元、一部蘋果7PLUS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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