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四五”末,除三州外,城市社區平均擁有不少於12個社區社會組織,農村社區平均擁有不少於5個社區社會組織
近日,民政廳印發《四川省“十四五”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明確到“十四五”末,全省除三州外,城市社區平均擁有不少於12個社區社會組織,農村社區平均擁有不少於5個社區社會組織。
“十三五”期間,各級各部門合力推進社區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全省有社區社會組織3.1萬家,其中,依法登記成立4800餘家,街道(鄉鎮)備案管理2.6萬餘家。
《規劃》提出,“十四五”期間,要以居民需求為導向,不斷優化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環境,促進健康有序發展,走出一條符合省情的社區社會組織發展之路。構建“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聯動社會組織孵化體系,孵化培育一大批樞紐型、平臺型、品牌型社會組織,助力提升社區社會組織服務能力,其中,市(州)社會組織孵化園(孵化基地)覆蓋率達100%。
到“十四五”末,成都平原經濟區每個城市社區平均擁有12個社區社會組織,農村社區平均擁有不少於7個社區社會組織;川東北經濟區、川南經濟區每個城市社區平均擁有12個社區社會組織,農村社區平均擁有4個社區社會組織;攀西經濟區、川西北生態示範區積極推動社區社會組織發展。
同時,《規劃》細化了任務要求,包括深化黨建引領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優化社區社會組織管理服務機制、建立新型社區社會組織培育體系、完善社區社會組織發展扶持政策、提升社區社會組織服務能力、促進社區社會組織發揮積極作用等。 (記者 李丹)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