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經營彩票站,每年收入7000萬,為何卻鋃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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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孫某,已經三十而立之年,他跟妻子在上海經營一家彩票店,生意好的時候一年的營業額高達7000萬,他在上海的從事這一行一直做得非常好,用他的話來講,自己在行業內年年都是第一,然而孫某為了幾千元、一萬元鋌而走險,最終犯非法經營,判處6年6個月有期徒刑。

社會的環境能够成就一個人,也能摧毀一個人,如何去選擇非常重要。

上海某彩票店老闆就選擇了一條錯誤的路。

孫某,已經三十而立之年,他跟妻子在上海經營一家彩票店,生意好的時候一年的營業額高達7000萬,他在上海的從事這一行一直做得非常好,用他的話來講,自己在行業內年年都是第一,然而孫某為了幾千元、一萬元鋌而走險,最終犯非法經營,判處6年6個月有期徒刑。

他為什麼會走向這條路呢?

這一切的源頭還得從彩票店的工作人員蔡某開始說起。

2018年,彩票店老闆孫某招聘工作人員,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蔡某,孫某一個月給她6000元的底薪,每個月還有一些額外的銷售提,滿打滿算蔡某一個月的薪水也是8千到一萬元,因為是朋友介紹的,所以孫某薪水就給得高一些。

然而他並不知道蔡某因盜竊罪被判了1年4個月;雖然蔡某有前科,但本本分分的工作也不會造成影響。

但是蔡某卻選擇偷竊彩票。

蔡某的作案管道非常簡單,人們在她這裡下注,她就偷竊一部分的彩票單,如果彩票中了就去其他彩票店兌換,如果彩票沒中,這部分沒有被記錄在案的彩票錢就入了她的囊中。

蔡某也算是一筆賬,如果迎來世界盃,店裡面一天的營業額高達100萬之多,她從中私吞幾百元、幾千元老闆也不會發現什麼,前前後後他偷了30萬元,紙始終包不住火,孫某終究還是發現了。

蔡某被發現後表示自己的家境不是很好,丈夫身體不好沒有什麼勞動力,她還有一個4歲的兒子,並表示自己一定會退還這筆錢,在她的苦苦哀求下,孫某沒有報案,拿回了一部分本金。

2019年1月,彩票進行了改革,明令禁止人們通過APP購買彩票。

因為網絡上的黑彩詐騙非常大,為了保障人們財產安全這才下達了規定。

不過現在網絡非常發達,人們也非常依賴APP,通過實體店購買彩票的人很少,為了經營彩票店,孫某也是頂風作案,繼續使用APP下注,一些熟人也會直接通過他進行下注。此時孫某的經營就已經屬於不正常經營,但他並沒有意識到問題所在。

同年三月,孫某彩票店兩臺彩票打印機無法繼續使用,一臺打印機難以維持一整天的運作,孫某就先將下注金額較大的彩票列印出來,至於小彩票被他忽略了。

孫某的行為跟蔡某一樣,間接開始“偷彩票”。

他的運作手法跟蔡某一樣,這些沒有打單的小彩票被他直接收入囊中,如果中獎他就自己掏錢頒獎,沒有中獎他就沒有管,這些小彩票一天也有幾千元,孫某從中嘗到一些甜頭後,也縱容了自己的這種行為。

根據警方的調查,從孫某“偷彩票”到案發,APP投注金額是500萬元,而彩票打印機的整理出來的金額是400萬元,其中有一百萬元不翼而飛,孫某彩票店的异常行為並沒有被其餘人注意到,那麼他是如何被查出來的呢?

這件事同樣跟蔡某有關。

蔡某一共退還了孫某14萬多,她有些接受不了,思來想去認為自己只偷了8萬元,她覺得老闆在敲詐她,於是就報了警,警方介入調查後發現了孫某的彩票店存在經營問題。他自己“坐莊”的行為也構成非法經營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準予檔案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首長部門準予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經法庭審理,判孫某6年6個月有期徒刑,聽到判决後,孫某也是非常崩潰,他一年的收入可以達到500多萬,卻為了幾千元、幾萬元的鋌而走險,他也覺得不值得,他表示當時自己就是抱著便利彩民的想法,沒想到會釀成大錯。

至於蔡某另案處理,她可能涉嫌侵佔職務罪。

每個人都有欲望,得到越多渴望更多,若是不加以遏制只會氾濫成災,最終觸及法律的底線。

标签: 上海 彩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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