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晨跑失聯女孩被殺害之再反思:缺乏家庭關愛是這起悲劇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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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家庭是一項社會發明,其任務就是將生物人轉化為社會文明人——(美)古德;舉國關注、令人們無比痛心的十堰晨跑女孩失聯遇害發生已經將近一個月了,殘忍殺害無辜女孩的兇手也已經被抓獲落網。人們在痛心之餘,也在反思。這起人間悲劇,完全是因為雙方家庭殘缺、沒有足够的關愛而導演發生的。受害人朱某甜,21歲。11月5日,失聯四天之後,朱某甜的遺體被找到;11月8日,案件唯一嫌疑人張某被抓獲。

家庭是一項社會發明,其任務就是將生物人轉化為社會文明人——(美)古德;

家庭是社會的原始模型:首領是父親的影子,人民就是孩子的影子——(法)盧梭

以上兩條名人名言,謹作題記。

舉國關注、令人們無比痛心的十堰晨跑女孩失聯遇害發生已經將近一個月了,殘忍殺害無辜女孩的兇手也已經被抓獲落網。關於此案的一些資訊也被陸續地報導或披露出來,人們也大致瞭解了該案發生的來龍去脈。

人們在痛心之餘,也在反思。筆者之前也曾做過一篇小文章,就案發現場的一些情况做了粗淺的探討和分析。

隨著更多的信息源被曝光,兇手與死者之間的人生軌跡、成長歷程等比較清晰地呈現在公眾面前,筆者的反思也將更深一層,不僅僅是案發時的情形,更多的是兩個家庭背景對兩人造成的某種不可逆的“傷害”。

筆者反思之後的結論是:

這起人間悲劇,完全是因為雙方家庭殘缺、沒有足够的關愛而導演發生的。這看似隨機偶發的案件,其背後隱藏著某種必然!

01、先說受害人的家庭情况

受害人朱某甜,21歲。當她3歲的時候,父母倆就分居,兩年之後正式離婚。朱某甜隨母親。說是跟母親,實際上她是被寄養在母親的親戚家中。她母親先是在十堰地區打零工,後來到了深圳進了電子廠。因為文化水准不高,打工也不容易,根本無法把她帶在身邊。

而她的父親,在十堰竹山縣一個體制內組織工作,看似體面,但基本上沒怎麼管理這個女兒。最開始,他連每個月400塊錢撫養費都不出。後來,女兒長大了,聯系才多了一點。嚴格來說,這是一個不稱職不合格的父親。他對女兒的生活事情,幾乎完全缺位一無所知。

在朱某甜的少年兒童時期,雖然有父母,但父母對她的照顧基本是一片空白,更別說什麼額外的關愛了。她基本上是獨自一人在湖北上學、讀書,很是頑強地生存生活了下來,其中的艱辛不易或許只有她自己知道。這造成了她非常獨立、非常懂事的性格。據說,她十來歲的時候,就獨自一人在寒暑假的時候從十堰坐火車往返深圳。乖巧懂事到叫人心疼!

所以,沒有家庭的關愛,缺少父母疼惜的朱某甜,雖然年紀輕輕,內心頗為悲凉!表面上,她漂亮大方,懂事有禮,聽話,從來不需要人操心;但骨子裡,她肯定很鬱結很憂傷,肯定羡慕別的同齡人擁有完整幸福的家庭,擁有一段快樂成長的兒時回憶……

另外還有一個潜在的原因,這個殘缺的家庭讓人感覺困難重重,雖然不說是潦倒,但在經濟上真的很拮据,不寬裕。

想想吧,這麼大的女兒了,居然從來就沒有自己獨立的生活空間。在深圳,住的是母親租的一個大單間,跟母親同睡一張雙人床,即使母女情深也多有不便。這也是直接促使她大專畢業後在深圳工作極為不順(沒有一個工作超過三個月)、從而急切地想逃離深圳回到湖北老家去。

而在老家,她只能暫住在親戚家裡,與表姐表妹們同住,就更別想有自己的空間。直到今年春節之後,她的父親在縣城申請到了一套兩房一廳的廉租房,專門給了她一個房間。

當時,聽說終於有自己的房間時,朱某甜甭提多麼開心。也就從那時開始,她决心留在家老工作。

可惜,從深圳返回竹山,在她那個獨立的房間呆了僅兩個星期,只見了父親兩次面,她就遇害了,生命永遠定格在21歲。

那間小小的、屬於她一個人的房間,將再次空蕩蕩,等不來它的主人。

02、再說說行兇者的家庭情况

殺害(可能還涉嫌侮辱屍體)的嫌疑人張某,1980年出生,今年41歲了,典型的“惡棍+光棍”一條。

他是一個十分乖張殘暴的兇手,因為搶劫殺人强奸曾經在監獄裏度過了18個春秋,2016年被提前釋放出來。之後,他並沒有真正地洗心革面改過自新,而是再次犯下命案。

但是,如果你真正深入到他的家庭,瞭解到他的成長經歷,你會發現,其實這個兇殘的殺人、搶劫、强奸犯,也是一個可憐的受害者,一個缺乏家庭關愛、有人生養無人教化的受害者。

在張某的老家竹山縣文峰鄉塘灣村,村民對張某的印象還停留在上世紀90年代初。剛上初中時的小張某,是一個好娃子,寫得一手漂亮的毛筆字,初一時班上的壁報都是歸他負責,成績也不錯,非常受老師的喜歡。唯一的毛病就是喜歡偷東西,但也是不偷別人家的,而偷自己家的床單、雞、買來的肉等,拿出去賣,當零花錢用。

但是,這些毛病在他父親看來,就是“奇耻大辱、斯文喪盡,不可饒恕”。他的父親當了一輩子的小學教師,算是一個知識份子,心比較高傲,對孩子要求异常嚴厲。因為偷東西,張某經常被父親用拳頭和木棍教訓,有時還直接跑到學校裏往死裏打。

終於有一天,打得太狠了,傷到了小張某的自尊,十一、二歲的時候,他就從家裡出走,跑了,從此杳無音信。

而家裡人,尤其是父親,也沒有去找,只是托村裡的人打聽打聽,以為他過一兩年就會自己回來。就這樣,張某從十幾歲就開始在社會上流浪,雖然有家有父母,卻成了一個事實上無依無靠的“孤兒”。

20多年後,等他再次回來時,已經36歲了,是剛從牢裏放出來的。出來的時候,他也嘗試過幾次打工,但每次都草率結束。家裡托人給他說親事,但是對方一聽到他坐過牢,就像遇見瘟神一樣慌忙逃離,最後,連半個媒人的影子也看不見。他囙此也變得越來越孤僻、越來越暴戾。

直到11月1日清晨,沒有晨跑習慣的他跑到南山公園的天頂廣場,遇見了晨跑之後歇息的朱某甜。他先是要錢、要手機,而後看到朱某甜長得不錯,見色起意,就將死者往樹木較密的草叢裏拖拽,意圖性侵。朱某自然不從,厲聲呼救,兩人發生激烈搏鬥。張某害怕事情敗露,就掏出隨身攜帶的兇器,連捅數刀,將21歲的女孩朱某甜殺死。

第二天,他竟然又返回案發地,再次侵害,然後偽裝了犯罪現場逃離。

03、不是結語的結語

11月5日,失聯四天之後,朱某甜的遺體被找到;11月8日,案件唯一嫌疑人張某被抓獲。

兩個原本是兩個各自獨立運行的世界、沒有任何關聯和交集的人,竟然鬼使神差地聯系在一起了。這叫人多麼感歎唏噓啊~~~

但他們之間又有一個高度的相似之處:他們都是事實上的“孤兒”,他們都有家人,但沒有完整的家庭成長氛圍,來自父母家庭的愛惜呵護嚴重缺位

所以,他們的命運,以悲劇的管道,產生了交集,並囙此而定格。是偶然,更是必然。

這起慘痛的案例告訴人們一個至為樸素又至為殘酷的道理:缺少關愛的孩子,要麼被傷害,要麼去傷害!

天下的父母呀,我們該怎麼做,怎麼去愛自己的孩子,現在知道了嗎?悟到了嗎??開始付諸行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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