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夫妻獵殺8頭野豬獲刑:莊稼被糟蹋,70畝玉米絕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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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野豬給地裏莊稼糟蹋得非常嚴重,才滅了它。麥子損失了30多畝,吃得也沒啥了,100多畝玉米也被吃得70多畝絕收。”近日,河南省南陽市淅川縣一對夫婦因在3個月內獵殺了至少8頭野豬,犯非法狩獵罪被判刑。夫婦二人分獲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淅川縣野生動植物保護中心認定,上述野生動物為野豬。

“野豬給地裏莊稼糟蹋得非常嚴重,才滅了它。麥子損失了30多畝,吃得也沒啥了,100多畝玉米也被吃得70多畝絕收。”

近日,河南省南陽市淅川縣一對夫婦因在3個月內獵殺了至少8頭野豬,犯非法狩獵罪被判刑。夫婦二人分獲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獵殺8頭野豬被判刑,緣何?

據公眾號“淅川縣法院”消息,今年5月至7月,吳某、胡某夫婦在倉房鎮清泉村某山地連續十幾天使用絕緣木簽、電絲網將地圍起來,用電瓶、逆變器、警報器等設備狩獵野豬,捕獲野豬八頭以上。7月28日,淅川縣警察局倉房派出所民警在吳某夫婦家中搜出整猪一頭,猪腿25個、豬頭2個、猪蹄4個,共重224公斤。

淅川縣野生動植物保護中心認定,上述野生動物為野豬。而淅川縣全境為禁獵區,全年為禁獵期,電網為禁用捕獵械具。

庭審中,被告人吳某稱:“野豬給地裏莊稼糟蹋得非常嚴重,才滅了它。麥子損失了30多畝,吃得也沒啥了,100多畝玉米也被吃得70多畝絕收。現在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願意認罪認罰。”

法院宣判,被告人吳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被告人胡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對扣押的非法狩獵設備予以沒收;對扣押被告人吳某、胡某非法狩獵獲取的野豬肉沒收銷毀;吳某、胡某在判决生效後10日內共同向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淅川縣人民檢察院交付非法狩獵給國家造成的損失費用賠償款人民幣4000元,並且負連帶責任;責令被告人吳某、胡某出具悔過書。

並非個例:多地野豬成灾

據悉,南陽市林業局在今年7月曾發文稱,該市野豬種群數量增長過快,活動範圍不斷擴大,嚴重影響當地農民日常生活,甚至出現了野豬與人爭奪生存空間的尖銳衝突,農戶種植的玉米、紅薯等農作物被野豬啃食、踩踏,大片農田被損毀,農戶損失嚴重。

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僅今年9月份,就有安徽歙縣,甘肅文縣、清水縣、舟曲縣,寧夏海原縣,安徽明光市,河南澠池縣,黑龍江牡丹江市等多地網友反映野豬成灾問題。

此前報導,因野豬氾濫、毀物傷人,多地不得不出臺了“野豬通緝令”。此外,由於野豬戰鬥力高,皮糙肉厚,力氣又大,很難捕獲。

國家林草局此前回應:將逐步從根本上解决

近日,國家林草局公佈關於應對野豬危害的人大代表建議複文。國家林草局指出,近年來,隨著野生動物棲息地生境質量持續改善,野豬等野生動物種群不斷增長、覓食等活動範圍擴大,導致致害事件日漸頻繁,已成為致害範圍最廣、造成損失最嚴重的野生動物。

國家林草局稱,將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督促依法完善制度,多管道綜合施策,有效防範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减少羣衆損失,逐步從根本上解决這一關係到群眾利益和野生動物保護可持續發展的問題。

國家林草局兩次下發專門通知,在包括四川在內的14省份開展防控野豬危害綜合試點,研究擬定科技措施,指導各地開展種群調控、主動預防、補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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