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朝,總督這個位置是很重要的,可以說,總督督撫所形成的督撫制度是整個清朝政治制度之中最關鍵的一環。早在明朝的時候,督撫就已經存在了,不過最初的時候,這個官位的權力並不大,只不過是一個臨時性的差遣官而已,到了後來成為了常設的地方官,直到清朝才成為了掌管地方軍政要務的封疆大吏。
總督這個職位在清朝到底有多重要呢?可以說,這個督撫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並且發展了清朝的中央集權的皇權制度。在清朝最開始的時候,幾乎每個省都設定了一個到多個的總督,形成了“因事設定,隨地分並,員額多寡不一”的局面。
在順治朝的時候,總督的設定和最開始一樣,就是個臨時的差遣官,很多總督把事辦完之後就被撤下來了,可以說在總督這一個官位上,順治帝很任性了。那個時候全國一共有十五個總督,分別是直隸總督、山東總督、江南總督、山西總督、河南總督、陝西總督、福建總督、浙江總督、江西總督和湖廣總督,也就是說其實在順治帝的時候,山西、河南和山東是有總督的,所以不能够說清王朝沒有在山西、河南和山東設定總督,最早是設定了的,只不過後來被撤銷了而已。
順治五年的時候,國家設定了直隸山東河南總督,但是順治五年的時候因為種種原因,直隸山東河南總督被裁,變成了直隸巡撫。
清康熙時期,國家趨於穩定,所以這個時候的總督就從臨時差遣逐漸變為了固定官職,而康熙朝這個制度就有了兩次的大變動,康熙四年,也就是西元1665年的時候,先進行了一次大裁員,貴州的總督裁併到了雲南,廣西的總督裁併給了廣東,江西的總督裁併給了江南,而山西的總督則是裁併給了陝西,也就是說在這次的裁併中,我們的山西總督徹底卸任了。而直隸、山東和河南這三個地方只設定了一個總督,總管這三個省。
但是上文說到了順治時期已經裁了一次山東河南總督,哪裡又來的總督給並呢?康熙四年的時候,康熙帝再次設立了直隸山東河南總督,任命朱昌祚為總督,但是一年之後朱昌祚得罪了鼇拜,被鼇拜用假聖旨賜死。康熙八年鼇拜獲罪,而直隸河南山東總督這一官職再次撤銷,這一撤銷就到了康熙五十六年。之後的清朝雖然再次設立了直隸總督,但是河南山東不再被特別點出來。
直到乾隆二十五年,全國的總督設定開始固定,在乾隆朝之後的隆慶、道光和鹹豐三朝總督設定幾乎沒有什麼變化,於是就形成了我們現在所熟知的八總督格局。分別是直隸總督、兩江總督、陝甘總督、浙閩總督、湖廣總督。四川總督、兩廣總督以及雲貴總督。至於山西、山東和河南的總督不再特別設立,成為了清朝政治史上的一個過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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