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雲南省衛生廳科教處處長,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等職的王天朝,因受賄1.16億多元,2018年7月13日被雲南省普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是雲南省首個在公示期間被查處的廳官,其貪腐行為,造成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塌管道腐敗”。
王天朝,1957年9月出生,1975年8月參加工作,後任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辦公室副主任,省衛生人員培訓中心主任,龍雲醫藥實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雲南省衛生廳科教處處長、辦公室主任,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等職。
2014年9月10日,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準予,成立了“9·10”專案組,對涉及王天朝等人的腐敗問題進行嚴肅查處。此前的8月20日,王天朝居然跑到省紀委,試圖找到案件承辦人員進行“協商解决”。
王天朝落馬前,被擬任雲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他成為雲南省首個在公示期間被查處的廳官。
2015年6月29日,雲南省紀委通報了該案查處情况。
經查,2004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擔任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院長的職務之便,在工程建設、醫療器械和藥品試劑採購、人事任命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現金共計4500餘萬元,收受價值8400餘萬元的房產100套、車位100個,兩項合計1.29億元。此外,王天朝本人還交代收受禮金150萬元。
2016年8月18日,普洱市中院開庭審理王天朝涉嫌受賄一案。
普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王天朝15項犯罪事實,其中一項是:2010年6月,王天朝利用其擔任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院長的職務便利,為昆明某房地產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某承攬、開發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安寧市太平鎮分院職工社區昆華苑工程提供幫助,收受徐某通過他人賄賂價值8300多萬元的100套住房。
普洱市中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14年間,被告人王天朝利用其擔任雲南省第一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的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6億多元。
2018年7月13日,普洱市中院對王天朝受賄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天朝曾這樣懺悔:“我利令智昏,讓我家人共同收受賄賂、隱匿財產,最終對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傷害……我覺得我真正是對不起子孫後代,真正成為這個家庭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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