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狗咬人”事件在中央和地方媒體的介入,持續發酵、流播深遠,甚至引起了公憤。
安陽市有關方面在事件曝光後雷霆萬鈞、迅速行動,於11月23日連夜發佈了對事件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决定:
(一)對有關組織的處理情况為:責令安陽市都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警察局文峰分局、文峰區中華路街道辦事處四個組織作出深刻檢查,並在全市通報批評。
(二)對相關個人的處理情况為:給予安陽市都市管理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張占方誡勉談話處理;給予安陽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監督檢查科副科長兼市都市管理局專項治理辦公室副主任郭雙軍黨內嚴重警告、記大過處分,並給予免職處理;給予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人、二級高級主辦蔡國強誡勉談話處理;給予安陽市文峰區都市管理局執法中隊副中隊長馮海軍記過處分;給予安陽市文峰區中華路街道辦事處人大工委主任馬彥豐政務警告處分;給予安陽市警察局文峰分局中華路派出所所長楊占山誡勉談話處理。給予事件當事人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正科級稽查專員王新剛黨內嚴重警告、撤職處分,並調離執法崗位。
說實在話,我們為安陽的高效問責與堅決態度表示歡迎和讚賞,但對其處罰力度過輕表示失望和遺憾!
因為這頗有“鞭子高高舉起又輕輕地落下”之意味!
須知,這一件如此影響惡劣、嚴重擾亂幹群關係、嚴重令古都形象和聲譽蒙羞的“醜聞”,卻並沒有人為此受到足够當量、應有的處罰(沒有一人被開除),大家不痛不癢,保留了最好的體面。這與“罰酒三杯,輕輕一筆帶過”何异?社會公眾焉然從服?用老百姓的話說,就是“雷聲大、雨點小”。
縱觀整個“狗咬老人”事件,人們尚有四大疑團未能解開:
-疑問1:兩隻當事的貴賓犬,是如何辦理的“養狗證”的?
-疑問2:當事人王某剛的妻女,是否真有心理問題?
-疑問3:在記者多次上門採訪要說法之際,那群身帶警棍的“神秘人”是誰?又是誰安排或指使的?
-疑問4:安陽多個部門為什麼要就此事互相推諉、踢皮球?
尤其是當事狗主人王某剛,身為公職人員,其表現糟糕透頂。既無解决問題的貭素與能力,更缺乏一個公務員應有的擔當意識,其一舉一動實與市井無賴小兒無異,公眾大跌眼鏡。人民群眾的感覺,猶如自己對於公務員隊伍虔誠樸素的感情被“强奸”了一百遍一般。
“狗咬人”說起來本來也不算什麼大事,因為狗是畜生,咬人一種必然。畜生咬人了,主人出面道個歉、賠點醫藥費、將責任負起來就得了,緣何會愈演愈烈至不可收拾的田地?正是因為狗主人王某剛倚仗自己公職人員的身份,無禮又傲慢,“特權”思想濃厚,高高在上,企圖蒙混過關、敷衍塞責,生生將小事一樁拖成了大醜聞一件,令都市形象受損、令公務員隊伍蒙羞。如果不是媒體強勢跟進,他還會站出來道歉嗎?幾乎不可能!
在事件醞釀和發酵的期間,他還上下勾連,裡外其手,瞞天過海,施展他的法力與神通,硬是將都市禁養的“無證猛犬只”搖身一變成了“有證的心理輔導犬只”。
高,實在是高!平民百姓不得不服其能量無邊……
這種公職人員,心中容不下人民群眾、眼裡瞧不起人民群眾,出了問題就能推就推、能拖就拖,神龍見首不見尾,躲得老遠;甚至面對監控視頻的鐵證,還要強詞狡辯,把黑塗抹成白、將有詭辯為無,本末倒置、是非混淆。這種又油又混之人,為民服務的能力弱爆,自我約束的私德敗壞,真不曉得他是如何混進公務員隊伍的。
“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品行惡劣、尸位素餐、渾渾噩噩、給地方抹黑添堵之徒,結果居然只是被撤職、調離執法崗位!讓人不敢相信處罰力度會如此溫柔……
這種人留著幹嘛使呢?當供品陳列擺設嗎?難道不應該是開除公務員隊伍,永不錄用嗎?!
吏治建設,任重而道遠。深以為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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