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討回《極限挑戰3》400萬元的通告費,嫁給日本人後掙錢太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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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7月,元純公司作為甲方邀請乙方藝人林志玲擔任《極限挑戰3》的嘉賓,參與錄製了2期節目。東方衛視員工胡某發郵件通知元純公司,可以向禦葵工作室支付400萬,但元純公司表示沒有收到東方公司蓋章確認的通知書,所以拒絕支付。二審裁判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序言:近日,喀什元純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與上海禦葵影視文化工作室的合同糾紛案引起網友關注,因為涉及了林志玲。2017年7月,元純公司作為甲方邀請乙方藝人林志玲擔任《極限挑戰3》的嘉賓,參與錄製了2期節目。

2期的費用共計400萬元,在“限薪令”還沒有實施的2017年,這個金額不算高,畢竟那個時候林志玲還是“國民女神”。契约規定:付款前,甲方必須收到東方衛視給甲方出具的由東方衛視蓋章和負責人簽字的付款確認通知書。

東方衛視員工胡某發郵件通知元純公司,可以向禦葵工作室支付400萬,但元純公司表示沒有收到東方公司蓋章確認的通知書,所以拒絕支付。一審法院查明後認為:東方公司作為協力廠商已經對禦葵公司的履約行為進行了確認,故對禦葵工作室要求元純公司支付契约款400萬元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

二審裁判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那麼問題來了:元純公司和東方衛視是什麼關係?為什麼東方衛視不直接給禦葵工作室錢?東方公司和東方衛視是不是同一個主體?怪不得張藝興、黃渤、孫紅雷、黃磊都不參加《極限挑戰》了,太亂了。

《極限挑戰》的導演很壞,難得請到了林志玲,就安排了“泳池”環節。眾所周知,林志玲的身材很好,如何讓林志玲心甘情願展示自己的身材呢?那就只有在泳池了,沒有人會說導演下流,因為很多藝員都會游泳。

4年前,林志玲錄製一期節目可以掙200萬元,如今沒有這個價格了,甚至都沒有節目會邀請她,因為她嫁給了日本人AKIRA。2011年,林志玲與AKIRA因合作主演舞臺劇《赤壁~愛~》而相識,此後,她們一直保持著友好的情誼。

2018年底,二人開始交往;2019年6月6日,林志玲發文宣佈與AKIRA結婚;11月17日,他們在台南市美術館一館舉辦了婚禮。有網友會有疑問:林志玲只是嫁給了日本人而已,又沒有犯錯誤,為何在內地沒有工作了呢?

其實還是因為央視的態度,2019年,央視本來想邀請林志玲夫婦參加中秋晚會的,但是被網友抵制了,所以林志玲夫婦最終沒有登上央視中秋晚會。如今,林志玲只能在日本和臺灣生活,400萬現在對她來說是“鉅款”了,她掙400萬很不容易。

討論:你覺得林志玲未來還能在內地複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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