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宏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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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經大連市委準予,大連市紀委監委對大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孫宏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孫宏偉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日前,經大連市委準予,大連市紀委監委對大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孫宏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孫宏偉理想信念缺失,背離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宴請,在建築領域招投標專項整治工作中以檔案落實檔案,在實際工作中不見行動;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和消費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孫宏偉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大連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大連市委準予,决定給予孫宏偉開除黨籍處分;由大連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孫宏偉簡歷:

孫宏偉,男,漢族,遼寧本溪人,1966年5月出生,198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

1985.09-1989.07大連理工大學土木工程系港口及航道工程專業學生

1989.07-1999.09海軍某工程設計室實習營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

1999.09-2003.05大連建築技術發展中心工程師

2003.05-2003.10大連市建築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管理辦公室高級工程師

2003.10-2004.07大連市建築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管理辦公室業務部部長(正科級)

2004.07-2005.07大連市建築工程勞動保險費用管理辦公室副主任(副處級)

2005.07-2009.05大連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招投標管理處副處長

2009.05-2015.12大連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招投標管理處處長

2015.12-2019.03大連新機場沿岸商務區開發建設管理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

2019.03-大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黃鳳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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