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確義務教育學校考試和工作要求每週工作中,學科類工作不得超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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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1月22日,記者從教育廳獲悉,《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考試和作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下發,明確要求統籌考試和工作功能,做到少考精練、考練互補。

●非初中畢業年級考試應準確研判學生階段學習水准,切實降低考試難度

●每週的工作中,學科類工作不得超過70%,實踐探究類工作不得少於30%

●所有學校要全覆蓋建立工作公示制度,明確公示內容、管道、目的等

11月22日,記者從教育廳獲悉,《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學校考試和作業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下發,明確要求統籌考試和工作功能,做到少考精練、考練互補。

《通知》指出,除國中學業水準考試(中考)外,其他考試不具有選拔功能。國中學業水準考試(中考)具有學業水准檢測和中考選拔雙重功能,實行“兩考合一”。

考試應側重於某一學習階段學習情况的整體性評估,工作應側重於具體章節(單元)、課時知識掌握、能力形成的過程性學業檢測。按規定可舉行的考試,要嚴格依據課標規定的內容目標,著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準確體現學期和學年階段特徵要求。學校要加强隨堂練習,夯實學生學習過程,當堂過手,打牢基礎。

在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義務教育考試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鼓勵各地各校積極探索設計减量提質的考試辦法。學校要統籌規劃國中三年的期中、期末考試,可實行學科錯位安排,期中考試科目一般不超過五個學科。要合理運用考試結果,學校期中期末考試實行等級評估,一般分4至5個等級。非初中畢業年級考試應準確研判學生階段學習水准,切實降低考試難度。各學科考試難度係數,小學不低於0.95(即平均分不低於滿分的95%),國中不低於0.85,國中學業水準考試不低於0.70。考試內容必須以當時教學進度和課標規定為基準,切實做到不超前,不超標,不出偏題怪題,减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各地要採取措施,防止以測試、測驗、限時練習、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考試。學校要密切配合並規範組織質量監測,不公佈、不迴響學生個人質量監測成績,嚴禁用質量監測成績對學生排名或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學校要嚴格遵守國家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工作時長的有關規定,建立各學科工作統籌機制,科學設定各學科工作量,堅決控制工作總時長。實行學科輪流工作制度,每天佈置書面工作的學科:小學一二年級,可安排1-2個科目的書面工作,在課堂內和課後服務時段完成,不得安排學科類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書面工作控制在2科以內,七八年級控制在4科以內,九年級控制在5科以內。每週的工作中,學科類工作不得超過70%,實踐探究類工作不得少於30%。探索推行每週一天為“無工作日”,减少週末、法定節假日書面工作。按照《通知》,學校要及時全面迴響學生學習情况。小學一二年級,學校要每學期至少向家長迴響二次學生發展情況;省級教研部門要研製發佈《四川省小學一二年級學生發展期末通知單》,學校要以此為基礎,以關鍵表現記錄、激勵性評語和增值性評估等管道,向家長迴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五個方面的發展情况。

鼓勵各地和學校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設考試和工作資料獲取與分析平臺,常態化採集學生的工作數據和考試數據,定期向個體學生提供自己的工作和考試報告,逐步建立學生考試和工作數據庫,形成學生的學業成長檔案。

所有學校要全覆蓋建立工作公示制度,明確公示內容、管道、目的等。 (記者 江芸涵

标签: 義務教育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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