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編委印發《關於加强機構編制服務保障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工作的意見》,發揮機構編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礎性作用,提升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工作。這是我省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强紅色資源保護運用重要講話精神的一項具體創新舉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紅色資源保護管理工作,省委常委會會議專題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紅色資源工作重要論述精神,省委及省委編委主要負責同志深入金寨、嶽西、涇縣等革命老區開展調研,對紅色資源保護利用以及加强機構編制服務保障多次作出批示訓示。省委編辦組建工作專班,通過實地調研、查找困難問題、座談聽取意見等管道,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經省委編委審定,形成具體政策舉措。
《意見》立足發揮機構編制保障基礎作用,主要從四個方面提出具體措施。協同高效,建立完善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工作職能體系。明確市、縣(市、區)可在現時革命文物工作協調機制基礎上,加强和完善黨委文宣部門牽頭,文化和旅遊、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或組織參與組成的議事協調機制,負責統籌協調相關工作;同時,明確文化旅遊、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以及鄉鎮基層管理保護職責。分類管理,區分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設定機构。紅色資源多、管理任務重的地方,可以縣級為主,綜合資源,設定專門機构。具有重要歷史意義且規模較大的紅色資源,可單獨設定或掛牌設定機构承擔管理保護工作。零散分佈的紅色資源,可由鄉鎮(街道)有關機构等承擔管理保護職責。多措並舉,切實强化紅色資源保護利用人員隊伍。適當確定相關管理機構人員編制。零散分佈的紅色資源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管道,確定人員承擔管理保護具體工作。强化保障,注重體現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公益内容。通過設立事業單位或綜合設定公益性崗位、政府購買服務等管道實施管理保護的,確保經費及人員待遇按政策落實到位。
省委編辦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按照省委編委部署要求,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市縣抓好貫徹落實,切實把加强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細化職責任務和工作舉措,强化工作聯動,充分發揮機構編制在紅色資源保護利用工作中的服務保障作用。(記者 黃永禮通訊員蔡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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