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價銷售“撕帽茅臺”,老闆稱試飲驗真再重裝?查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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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根據消費者舉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九號查酒”行動突查了位於福田區創新科技廣場的深圳茅茅重酒業有限公司。現場發現,該商家不僅索證索票資料缺失,還以低價銷售二次封裝的茅臺酒。執法人員現場還發現商家使用名人相關的廣告語對其銷售的茅臺進行文宣,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本次行動共查扣無生產日期的撕帽茅臺60支,貨值超過10萬元。購買撕帽茅臺將使消費者無法保證自身權益,也會對健康造成潜在威脅。

近日,根據消費者舉報,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九號查酒”行動突查了位於福田區創新科技廣場的深圳茅茅重酒業有限公司。現場發現,該商家不僅索證索票資料缺失,還以低價銷售二次封裝的茅臺酒。

行動中,執法人員依據《食品安全法》對該店的經營資質、酒類標籤標識和索證索票制度落實等情况進行檢查。在執法過程中,該店鋪的進貨單據與在售商品無法對應,存在票證不齊全的情况,商家負責人也無法證實其在售茅臺有正規資質。在商鋪大廳陳列櫃上擺放著兩瓶茅臺酒與一個酒罐,均有標注價格。

商家負責人卻表示,這些均是空瓶作展示用,並未在售。執法人員指出,沒有在售的酒類不應標注價格,同時一旁的簡介寫道酒罐源自“明代”,標價1180萬元,存在虛假宣傳的問題。執法人員現場還發現商家使用名人相關的廣告語對其銷售的茅臺進行文宣,違反了《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同時,執法人員在大廳一側的房間內發現桌上擺放著正在重新塑封的茅臺酒。執法人員告訴商家,這樣會導致印在原本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等資訊缺失,誤導消費者。但店家負責人卻聲稱,“白酒為特殊食品,無需標注生產日期。”執法人員表示,所有的在售食品都需要遵從《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標注生產日期。

當被問及撕帽重新塑封茅臺的原因時,店家竟稱:“從外面回收時就已經是撕帽酒,單憑茅臺酒瓶,無法得知其中酒的真假;需要我們開蓋試飲用,確認是真酒後重新塑封,再進行銷售,這樣做是為了保證消費者都能買到真茅臺。”說罷又拆開一瓶茅臺當場飲用。當執法人員詢問是否每一瓶都需要這樣鑒別,店家表示肯定。執法人員指出,不論瓶中的酒真假,拆封飲用後重新塑封再銷售的行為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

在店家工作人員的電腦中,執法人員發現了一個統計了上百個微信群的檔資料。店家工作人員表示,撕帽茅臺會通過微信等線上通路進行銷售流通,這是為了拓展銷售管道而建立的微信群統計表格。

經檢查,該商家違反《食品安全法》。本次行動共查扣無生產日期的撕帽茅臺60支,貨值超過10萬元。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市民,如果要購買茅臺酒,一定不要購買撕帽、防偽特徵不完整的酒類,應通過正規商家或經銷商進行購買。購買撕帽茅臺將使消費者無法保證自身權益,也會對健康造成潜在威脅。如果市民發現假冒偽劣商品的線索,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舉報投訴,一經發現,必將從嚴查處。

深圳晚報記者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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