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1月22日電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消息,因違反廣告法,百威投資(中國)有限公司近日被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罰款25萬元。
截圖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相關執法人員在立案查處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案中取得線索,發現百威投資(中國)有限公司認證注册的微訊號“Hoegaarden01”,於2021年5月14日對外發佈的《春日遊,碰杯正當時》廣告資訊含有飲酒動作的文案以及視頻,廣告影響力持續至案發。經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核准於2021年9月29日交為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辦理,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了發佈酒類廣告禁止內容的違法行為。經查,“Hoegaarden01”為當事人注册認證的微訊號,當事人主要負責百威集團的對外投資以及旗下品牌啤酒的對外廣告宣傳。當事人作為廣告主自主運營微信公眾號“Hoegaarden01”,用於向不特定消費者推送行銷活動等資訊。
據悉,當事人為了文宣2021年4月18日在杭州安吉百威舉辦的【福佳春季遊推廣視頻】活動,於2021年5月14日在其微信公眾號“Hoegaarden01”中發佈了一篇名為《春日遊,碰杯正當時》的廣告長圖文。該廣告長圖文包含了:(1)一段時長為6分29秒的視頻,視頻尾端出現了碰杯後的飲酒動作;(2)3秒的動圖(gif)出現了碰杯後的飲酒動作;(3)活動受邀請的女博主持杯飲酒的照片。
現查明,當事人委託上海拾眾廣告傳播有限公司負責該次【日食記春季推廣視頻】活動發佈會的現場拍攝、視訊短片服務及廣告發佈服務,並簽訂了《品牌服務框架協議》。該協定報價單沒有明確涉案微信廣告長圖文的撰寫費用,也沒有標注視頻和照片的拍攝以及視頻、照片和動圖的剪輯製作服務的具體價格。報價單標注的總金額為綜合費用,沒有細分至具體項目也未細分廣告服務所占比重,故當事人通過自媒體發佈微信廣告的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案發後當事人對涉案違法廣告進行了删除,涉案違法廣告閱讀量為1267次。
據介紹,當事人利用微信公眾號對外發佈的酒類廣告含有飲酒動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酒類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二)出現飲酒動作;”的規定,構成了發佈酒類廣告禁止內容的違法行為。鑒於當事人於2021年5月27日因發佈出現飲酒動作的廣告受到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滬市監黃處[2021]012020001868號),符合《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准適用規定》第十一條及《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基准》中《廣告類行政處罰裁量基准》第15條規定“符合《規定》第十一條有關情形的;一年內因同類違法行為已受到行政處罰的”從重情形,决定給予當事人從重處罰。
依據相關規定,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責令停止發佈,責令消除影響並罰款人民幣25萬元。
來源: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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