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2日,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向我市正式迴響督察意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及時制訂上報《上海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和整改措施。為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市政府主要領導任常務副組長的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職能。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聽取彙報,深入一線調研,為做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全市上下狠抓整改落實,成效明顯。現時,已全面完成計畫整改任務。
市委、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都市為人民”重要理念,堅持把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重要民生工程和重點工作抓手,全力推進整改工作。有序推進24項整改任務落實,其中13項已完成整改。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0年全市PM2.5年均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6%;主要河流斷面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為95.0%,同比上升7.7%,無劣Ⅴ類斷面。綠色轉型發展加快推進,2020年全市生產總值同比增長1.7%,組織生產總值碳排放總量同比下降約6.9%,發展質量和效益持續提升。2020年全市生態環境信訪投訴同比下降30%以上,公眾對生態環境滿意度大幅提升。
我市扎實開展督察迴響問題整改,採取五個方面的措施,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實效。
一是提高站位,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修訂《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啟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印發《關於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在2019年實現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覆蓋基礎上,2020、2021年開展市級督察“回頭看”。
二是聚焦重點,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完成811家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全面完成中小燃油(氣)鍋爐提標改造和工業爐窯治理;累計淘汰折開國三柴油貨車7.8萬輛。“十三五”期間累計完成2.1萬餘處雨污混接改造、1700多個直排污染源截污納管、64座雨水泵站截流改造,全市域河湖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完成南大、桃浦等重點區域土壤修復試點,未發現疏浚底泥超標還田、還林情况。垃圾分類實效顯著提升,“兩網融合”回收體系基本完善;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醫療廢物做到“日產日清”。完成第二輪金山地區環境綜合整治;開展振華重工長興基地環境綜合治理;完成寶鋼固體廢物整治;開展水源保護區風險企業專項執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
三是源頭防控,全面推動高品質發展。實施空間分類管控,完成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並上報,全面完成121個長江幹流岸線利用項目清理整治工作。堅持以畝產、效益、能耗、環境論英雄,實施市級產業結構調整項目820項、重點區域(專項)8個。優化調整能源結構,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占一次能源比重降至31%左右,非化石能源占比增至17.6%,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裝機總量達260萬千瓦。
四是以人為本,切實解決羣衆身邊突出環境問題。督察組進駐期間交辦的2481件信訪件中,已辦結2015件,階段性辦結430件,36件正在有序推進辦理。市、區兩級聯合開展道路交通雜訊專項治理行動,逐步解决交通雜訊污染問題。完成20處非正規垃圾堆點整治。
五是改革創新,持續提升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准。全面推行“非現場監管”,探索包容審慎監管。在全國率先探索環評審批與排污許可“兩證合一”。製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相關規範性檔。探索開展走航監測和無人機監測,持續完善重點產業園區空氣特徵污染物監測體系。製定全國首個《第三方環保服務規範》。編制《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範區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率先推進實施生態環境標準、監測和執法“三統一”制度。
下一步,我市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饋意見整改工作。一是堅持更高站位、更强擔當、更實舉措,確保完成整改任務。二是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統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三是持續完善長效機制,進一步夯實各級黨委和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持續開展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四是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力量强化生態環境治理工作,開展“永不停歇的環保大督察”,打造“永不落幕的環保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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