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决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伊金霍洛旗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畫
(一)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140名。
具體招聘崗位情况詳見《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崗比特》(附件1)。
二、招聘範圍與應聘條件
(一)應聘條件
1.具有鄂爾多斯市戶籍(含2021年應屆畢業生高考入學前為鄂爾多斯市戶籍)或伊金霍洛旗戶籍(含2021年應屆畢業生高考入學前為伊旗戶籍),戶籍取得時間截止2021年11月17日。
2.不具有伊金霍洛旗戶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伊金霍洛旗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這兩類人員以下統稱“項目人員”)。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願服務計畫、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畫;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係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5.年滿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2年11月17日至2003年11月17日期間出生)。
6.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取得時間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取得學歷的予以解聘)。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及以上學歷。
7.身心健康:體形端正,適應夜間值班,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斜視、無文身,單側矯正視力不得低於4.8,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8.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警察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詧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伊金霍洛旗警察局烈士和因公犧牲警察子女可不受年齡和戶籍條件限制。
9.伊金霍洛旗機關事業單位、旗屬國有企業在崗正式職工(旗國資委人事系統備案人員)的配偶可不受戶籍條件限制,年齡放寬至30周歲以下(1990年11月17日後出生),僅可報考鄂爾多斯籍崗位;伊金霍洛旗旗屬國有企業在崗正式職工(旗國資委人事系統備案人員)可不受戶籍條件限制,年齡放寬至30周歲以下(1990年11月17日後出生)。
10.其他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全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納入機構編制部門實名制系統管理的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
2.公務員(含參公組織工作人員)、事業單位人員被辭退或者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
3.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編造、散佈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資訊,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5.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契约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21年11月18日9時至2021年11月22日17時30分。
(3)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錶,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與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如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4)報名時,報考者須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位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並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和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所有考生須上傳戶口本戶主頁和本人頁,畢業證及本人簽字後的《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開招聘警察警務輔助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附件2);警察烈士和因公犧牲警察子女上傳有關證明材料;退役軍人需上傳退役證書;項目人員、伊金霍洛旗機關事業單位、旗屬國有企業在崗正式職工及配偶提供組織證明。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稽核通過。報考者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資訊均準確無誤後點擊提交,所有報考資訊提交並成功確認後將無法修改,每人只能報考1個崗位。
2.資格初審
(1)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時間為2021年11月18日9時至11月23日17時30分。
3.報名確認
報考者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資訊後及時登入報名網站査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資訊不完整而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及時關注審查意見,避免重複提交。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須於資格初審截止前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報名登記錶》一式三份,未在規定時間下載《報名登記錶》的,關網後將無法下載列印。
4.筆試開考比例
同一崗位招聘計畫數與報考人數(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數)比例應達到1:3,如實際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並及時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入口网站及伊金霍洛旗警察局微信公眾號上公佈。
5.准考證列印時間:考生於2021年11月25日9時至11月26日23時前登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入口网站列印准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委託專門考試機構統一命題、統一評分。筆試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常用法律法規和應知應會常識,滿分為100分,採取閉卷考試形式。
2.筆試提供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蒙古文兩種試卷;試卷語種一經確定,不予變更。選擇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試卷必須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必須用蒙古文作答,試卷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2021年11月27日上午9時至11時。
筆試地點:詳見准考證。
考生憑准考證和二代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4.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 .5分。
5.筆試結束後,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考試情况劃定每個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入口网站及伊金霍洛旗警察局微信公眾號上公佈。
6.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均參加資格複審,資格複審合格的,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1:3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資格複審後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人員達不到體能測試1:3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體能測試範圍人員。
(三)資格複審
1.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和所需證明材料,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入口网站及伊金霍洛旗警察局微信公眾號上公佈。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資訊以免貽誤時間安排,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弃繼續考試資格。
2.資格複審重點稽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資訊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資訊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資訊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資訊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繼續考試資格。
(四)體能測試
1.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入口网站及伊金霍洛旗警察局微信公眾號上公佈。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資訊以免貽誤時間安排。體能測試工作委託專門考試機構組織實施,體測結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入口网站及伊金霍洛旗警察局微信公眾號上公佈。
2.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准(暫行)》(附件3)執行,測試項目分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縱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機會。體能測試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
3.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懷孕、傷病等個人原因在規定的體能測試時間範圍內不能參加的考生,取消繼續考試資格。
4.體能測試不合格的,按照同崗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人員,由高到低的成績遞補。
(五)面試
1.按照體能測試合格、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和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員達不到1:3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範圍人員。
2.採取結構化面試管道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基本能力和貭素。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統一採用國家通用語言作答。
3.面試時間、地點及其它事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入口网站及伊金霍洛旗警察局微信公眾號上公佈。
4.對於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該崗位實際招聘計畫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招聘領導小組事先設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5.面試按照有關要求設立考官組。
6.面試使用標準化考場。
7.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入口网站及伊金霍洛旗警察局微信公眾號上公佈。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照四捨五入的計算辦法保留小數點後三比特小數。
(七)體檢
1.按照各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畫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範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範圍的人員末位出現成績並列的,具有優先錄用條件者進入,以上排序仍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範圍的人選。
2.體檢在旗級以上公立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試行)》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並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結束後,等額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
(八)考察
1.考察工作參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具體實施。
2.重點考察以下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曾被判處刑罰的;
(3)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4)曾編造、散佈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資訊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或者辭退解聘的;
(9)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輔警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契约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九)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入口网站及伊金霍洛旗警察局微信公眾號上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十)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無抗告後,由旗警察局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的,一般以三年為期。同時,由旗警察局組織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弃,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試用期管理
擬聘用人員試用期限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結束後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四、管理管道和待遇
被聘用人員為警務輔助人員,非人民警察身份,並按照上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有關警務輔助人員規定管理。聘用後,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層級管理,薪酬待遇參照《鄂爾多斯市公安機關市本級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鄂府辦發2018〔145〕號)執行,其中試用期滿的六級輔警,按照考核情况,每月應發薪水約為4482-4882元。繳納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責任追究
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備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解除勞動合同等管道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三年內不得再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或警務輔助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聘人員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一)招聘考試期間,嚴格執行鄂爾多斯市和伊金霍洛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新規定,現場出示本人健康碼和行程碼,健康碼為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者方可參加筆試、資格複審、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等環節。考試期間,報考人員應自備口罩(一次性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確認、面試答題環節以外,須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二)對從中高風險地區返回人員,在集中隔離及居家隔離期間不得參加筆試、資格複審、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等環節。
(三)體溫超出正常範圍的應聘人員,在專門的隔離考場參加考試。
(四)所有應聘人員必須如實報告疫情防控事項,如瞞報謊報旅行史、居住史、接觸史、行程軌跡,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七、其他事項
(一)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於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除資格審查和考察外,其他相關考務工作均委託協力廠商組織實施。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複習範圍和考試參攷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构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本次招聘工作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品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五)本次招聘考試未盡事宜及遇有疫情等特殊情况影響考試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决定並及時通知。
(六)按比例進入面試人員成績可保留2年,當現有輔警出現空缺時,可按程式順序補錄。
(七)本簡章由伊金霍洛旗警察局負責解釋。
2.諮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投訴電話:
附件1: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開招聘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崗位錶
附件2: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開招聘警察警務輔助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
附件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附件1
附件2
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開招聘
警察警務輔助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
我是參加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開招聘警察警務輔助人員考試的考生,已認真閱讀《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開招聘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簡章》中有關報考規定,為維護此次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確保考試的順利進行,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一、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個人資訊、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不使用假證明、假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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