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無期,曲婉婷的“雲盡孝”該落幕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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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還記得那個每年定時“雲盡孝”的前度歌手曲婉婷嗎?這個每年定時在社交平臺雲盡孝的母女故事,終於在11月17日迎來了最終的結局——曲婉婷之母張明傑因受賄罪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事發後至今,曲婉婷一直在找機會替母親“申辯”,無數次通過社交網絡為其母親喊冤叫屈。在張明傑被指控的三項罪名中,第一項也是最重的一項指控,貪污罪。

還記得那個每年定時“雲盡孝”的前度歌手曲婉婷嗎?這個每年定時在社交平臺雲盡孝的母女故事,終於在11月17日迎來了最終的結局——曲婉婷之母張明傑因受賄罪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張明傑是原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因為貪污受賄和濫用職權於2014年9月被羈押,所涉金額高達3.4985億。

事發後至今,曲婉婷一直在找機會替母親“申辯”,無數次通過社交網絡為其母親喊冤叫屈。七年過去,這出“跨洋網絡伸冤“劇,終於在法律的照耀下敲下了落幕槌。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肯定不會缺席!

貪污的母親

從被執法機關帶走到最終審判,曲婉婷母親一案歷時7年才迎來最終審判,不可謂不久。就在半個多月前,曲婉婷之母案關鍵同案人回國投案,因為這個關鍵的同案人回國投案,在更多證據之下,這個案子才迎來重要轉機。

在張明傑被指控的三項罪名中,第一項也是最重的一項指控,貪污罪。張明傑任哈爾濱市道裡區人民政府副區長,首長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期間,涉嫌夥同他人,虛構原種場土地使用權已經轉移的事實,騙取征地款近3.5億元人民幣。

第二項相對其他兩項比較輕的罪名,受賄罪。收受下屬賄賂款10萬元。

第三項禍害最深的一個,濫用職權罪。在首長原種場職工安置工作過程中,張明傑未按規定發放職工安置款,致使1100萬安置款至今未發放,不知所踪。

在原種繁殖場的資產評估中,張明傑憑著鐵腕手段將其定為資不抵債的負資產,土地轉讓金加員工安置款合計六千多萬賣給了關係企業,而按原種繁殖場所處地段的價格估算,154萬平方米土地的價值就達23億。

張明傑的這一行為,讓哈爾濱566個職工及其家庭在那個冬天,陷入了悲慘無助的境地:當年這批職工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一直未交,也領不到應得的賠償金,職工們買不起蜂窩煤,在每年1月平均最低氣溫零下24攝氏度的哈爾濱,只得以燒碎煤度日。

這樣的境遇下,這批下崗工人中有人因為交不起暖氣費而瑟瑟發抖,有人在菜市場淘最廉價的菜根拿回去給孩子做菜,有人因為孩子交不起學費而不得不去獻血,甚至有人因為無錢看病而上吊自殺…

熱播電視劇《人民的名義》,胡靜飾演的高小琴及劇中的大風廠,情節及人物原型就是張明傑。

被捕後,張明傑拒不認罪,也不退回贓款!現在,一切蓋棺定論,曲婉婷終於不用再為其母親喊冤了!

“雲盡孝”的女兒

罪惡的土壤,養不出明媚的花朵。

母親被捕後,曲婉婷這些年都做了什麼?

2014年張明傑出事後,曲婉婷一紙機票遠走加拿大“避難”。對於母親的感情,曲婉婷用盡“雲手段”盡孝,不斷在社交平臺為其喊冤,言辭中不僅拒不承認母親貪污受賄的事情,甚至還指責網友沒有同情心。

被採訪時,記者追問曲婉婷:你有為母親做過什麼努力嗎?曲婉婷雙眼含淚回答道:我給大使館寫過兩封信。

除此之外,曲婉婷既沒有回國看望,也避而不見母親的開庭會。因為擔心會“引火焚身”,更沒有積極地配合警方調查,爭取給媽媽减刑。只是每年在微博上假模假式地給媽媽發上一兩條微博,擠出幾滴鱷魚的眼淚,然後扭頭就回歸到她快樂的“富家小姐”生活中:談戀愛、出新專輯、衝浪、旅遊。

打開曲婉婷的ins,看到的不是一個失去母親的女兒形象,而是一比特住豪宅、愛健身、追求生活質量的上流社會形象,更是一個可以每年不回國看母親,但不能不旅遊的精緻名媛形象——

母親被羈押兩周後,曲婉婷去加州參加某時裝品牌的開業儀式;

3個月後,去溫哥華看冰球比賽;

半年後,去夏威夷潜水;

在母親被關押一周年時,她在遊山玩水;

被關押2兩周年時,她在海邊劃遊艇;

3周年,她在騎水上摩托;

4周年,她在邁阿密衝浪;

……

更有人從曲婉婷的ins上看出,母親前脚剛被抓,曲婉婷後腳就和溫哥華市長談起了戀愛。

這也就怪不得網友嘲諷曲婉婷是“雲盡孝”。

佈滿人血的饅頭

因為2014年的一首《我的歌聲裏》,曲婉婷被大家熟知。緊接著登上春晚的舞臺,到達歌手生涯的巔峰。

但是大家只知道她母親張明傑貪污。不知道的是,曲婉婷是如何踩著東北人的血淚,成就自己的名聲。

1999年的東北,人均薪水還只有1000多的時候,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為了支持女兒的音樂夢想,已經給她買了上萬的鋼琴。

為了培養女兒,張明傑又斥鉅資送女兒去加拿大上最貴的音樂學院,光是一年學費就高達20多萬,曲婉婷一讀就是九年。

曲婉婷不想學商科,就蹺課、喝酒、辦party,最後弃商從樂,組了私人樂團,用零花錢給其他樂手開薪水。

後來曲婉婷從加拿大回國,自己開了一場音樂會,沒人買票。母親張明傑又要求手下的開發商買下所有門票,然後在事業單位免費送,甚至還找了當地的媒體迴圈打廣告宣傳。

一個公務員母親,靠什麼支撐得起女兒這些巨額花費?靠的就是那些貪污的贓款。那些說罪不及子女的人,前提是惠也不及子女。而曲婉婷的成長過程中,顯然享受了太多超出於正常所得的好處,即便被罵,她也不冤。

在曲婉婷在享受著這些原本超出自己家庭收入的待遇時,難道真的不知道自己母親貪污了東北下崗工人多少血汗錢嗎?她會對自己母親真實收入的巨大差异一無所知?但在她的價值觀裏,並不以此為耻,她的經典言論是:“自己的母親是個英雄,給了她最好的生活,不管她是怎麼得到的”。

作為既得利益者,只想得到利益,卻不想為此負責,這就是曲婉婷本人。

歷史不會忘記,曾經東北的下崗職工拿著本來就少得可憐的安置費四處謀生。但作為張明傑的女兒,曲婉婷卻一如既往過著本不屬於她的優渥生活。對於貪污的贓款,曲婉婷避而不談。

一邊說“相信中國法律”;一邊又稱“母親是英雄”。為母親喊冤已經成了曲婉婷的年度表演。

她站在無數人的血肉上安心享受,縱情歌唱。就像那一句話所說:“在屍體堆上生長出的一株燦爛的櫻花樹”。

她走在音樂路上,路上佈滿他人的苦難的血淚。@曲婉婷,停止你的表演吧!你的每一句歌聲,都是無數家庭的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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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曲婉婷 張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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