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提升商務領域政務服務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水准,提高辦事效率和便民服務能力,按照商務廳《關於優化商務領域營商環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關於優化拍賣業務許可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滿洲里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全面優化拍賣業務許可預審工作的辦理流程,切實提升企業滿意度。
一是明確預審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規定,拍賣企業經營範圍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委託拍賣;拍賣企業註冊資訊的變更僅受理涉及《拍賣經營批准證書》載明事項的變更,即法定代表人、企業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的變更事項。
二是精簡辦理流程。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商務廳下發《辦事指南》規定,拍賣業務許可實行全流程電子化、無紙化辦理,辦理企業在內蒙古政務服務網業務辦理模塊線上提交電子掃描件,無需提交紙質資料;預審法定時限為20天,我局視窗承諾時限為5個工作日,將完成預審並上報。
三是實行告知承諾。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商務領域深化“證照分離”改革舉措事中事後監管方案的通知》要求,新設立拍賣企業、拍賣企業設立分公司、拍賣企業變更登記事項,企業也可通過內蒙古政務服務網下載告知承諾書進行填寫,選擇告知承諾管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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