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明確在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6個都市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國新辦19日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營商環境創新試點有關工作情况。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職能轉變辦公室主任、國務院審改辦協調局局長盧向東在吹風會上表示,意見堅持把創新行政管理和服務方式作為重中之重,不搞政策窪地,而是要著力打造制度創新的高地。
盧向東介紹,意見是在廣泛聽取市場主體和各方面意見建議、深入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共提出了百餘項改革舉措,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開放透明、規範高效的市場主體准入和退出機制;持續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支持市場主體創新發展;進一步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准;優化外商投資和國際人才服務管理;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監管,健全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全流程監管機制;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進一步優化涉企服務等。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司長楊潔介紹,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試點基礎上,及時總結經驗做法,逐步在更大範圍複製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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