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一開發商挪用112名購房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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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深化“我為羣衆辦實事”活動,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11月18日上午,按照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統一部署安排,長春市兩級法院開展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活動。當天,寬城區人民法院集中對一起涉112名購房者的房屋契稅欠款進行集中發放,困擾購房者辦理房屋產權的難題得以解决。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房地產公司應支付112名購房者共計124萬餘元,於2021年1月份之前付清。

為深化“我為羣衆辦實事”活動,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11月18日上午,按照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統一部署安排,長春市兩級法院開展執行案款集中發放活動。當天,全市兩級法院對涉及申請執行人247人、238件執行案件案款進行線下線上集中發放,共發放案款540.34萬元。

“我們特別幸運的是遇到了好法官,盡心盡力,在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把我們的事情解决的特別圓滿,幫我們挽回了損失,心裡特別高興。”申請執行人趙女士表示。10時40分,朝陽區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內,趙女士和其他申請執行人一起,依次有序走進現場,執行局法官、法官助理逐一核對身份資訊,辦理發放手續,現場向43比特申請執行人發放執行案款100.17萬元,對執行法官的高效工作和辛苦付出,申請執行人表示由衷的感謝。

當天,寬城區人民法院集中對一起涉112名購房者的房屋契稅欠款進行集中發放,困擾購房者辦理房屋產權的難題得以解决。2020年1月份以來,長春市某房地產公司因經營不善,債臺高築,在銷售公司名下房產的過程中,向購房者代收契稅款項,但並未向房產部門繳納而是挪做他用,導致購房者因未交納契稅,遲遲不能辦理產權證。2020年3月,112名購房者陸續到寬城法院起訴,要求返還房地產公司代收的契稅款。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願達成協議,房地產公司應支付112名購房者共計124萬餘元,於2021年1月份之前付清。

本案涉及人員眾多,又與民生密切相關,寬城法院高度重視,但經査詢房產公司名下帳戶、房屋均已被其他法院查封,無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今年10月份,經過多方排查,寬城法院瞭解到房地產公司名下的兩套房產被解除查封。經過調查取證後,寬城法院立即對上述兩套房屋進行查封,並督促房地產公司配合進行拍賣,履行法律義務。僅用一個月的時間,完成兩套房屋的現場查封、屋內物品騰遷、網絡詢價、掛網拍賣工作。經過競買人激烈競價,兩套房屋均在第一次拍賣過程中高價成交,購房者的權益得以及時兌現。

執行案款清理是法院隊伍教育整頓的重要內容之一。今年年初,長春中院率先開展執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截止目前,兩級法院清理超期執行案款1913件,涉及金額2.63億元,累計發放執行案款57.84億元。

今年以來,長春兩級法院共受理各類首執案件27633件,執結23512件,結案率85.09%。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審限內執結率97.63%,執行完畢率46.17%,實際執行到位率27.27%,均高於全國平均水準,執行到位金額55.21億元。

隊伍教育整頓期間,長春中院出臺《關於開展規範執行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嚴格按照“無法定事由超期未發放的執行案款必須清理到位,案款到賬30日內必須發放到位”的要求,對兩級法院存在的執行案款管理不規範、清理不到位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將超期案款清理、案款按期發放與執行質效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監管,下發超期案款清理台賬,確保按照目標和時限完成清理任務。兩級法院設定案款管理員,對案款發放和超期清理工作落實專人責任、專人管理。長春中院對超期案款清理進度和案款按期發放進度實施常態監管並定期予以通報。加强對長期、大額超期案款的監管,對超過6個月未發案款及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超期案款逐案核查,督促及時發放。在强化案款監管的前提下,區分發款額,簡化小額案款的審批流程,暢通發放流程,規範操作,提升案款清理、發放的速度和效率。

執行案款足額快速發放是長春法院為羣衆辦實事的一項重要舉措。下一步,長春法院將進一步優化案款發放、審批流程,持續完善超期案款預警及監管、通報機制,切實提升執行案款發放工作質效,以“我為羣衆辦實事”的實際行動,鞏固深化教育整頓成果,維護和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有效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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