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召開的省委深改委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全面加强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將進一步强基礎、補短板、破瓶頸、促提升,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推動我省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
近年來,我省藥品安全形勢總體平穩,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營造了一流營商環境,全省藥品監管系統為奪取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了力量。《實施意見》立足我省藥品安全形勢、監管基礎實際,為滿足人民群眾用藥安全和產業高品質發展需求,對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相關要素和環境進行系統設計、整體把握。
《實施意見》明確了湖南的“自選動作”,要促進中藥傳承創新,構建覆蓋中藥材種植,以及藥品科研、生產、流通、監督檢驗的全產業鏈生物醫藥標準體系;加快重點品種、重點領域地方標準制訂修訂,推進地方特色中藥品種安全標準提升。建立中藥材科研創新、市場流通、資訊服務、質量保障體系;建立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生產流通全過程追溯體系。發揮中醫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藥生產企業和“老字型大小”的生產研發優勢,推動研究開發複方、有效成分,促使“經典名方”向“經典產品”轉化。支持和鼓勵企業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改進傳統工藝配製中藥品種,實現中藥產品劑型多樣化,培育“湘”字中藥品牌群。
此外,我省還將强化監管協同配合,構建協調聯動監管體系。
(文/賀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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