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務標准(2021年版)》印發
涵蓋81項服務內容
海南日報訊(記者 傅人意)近日,省發展改革委等19部門聯合印發了《海南省基本公共服務標准(2021年版)》(以下簡稱《標准》)。《標准》涵蓋了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優軍服務保障、文體服務保障等9大類22小類項目,共計包括農村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孕產婦健康服務、特殊兒童群體基本生活保障、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學前教育幼兒資助、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等81項服務內容。
《標准》對每項內容都羅列了具體服務物件、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以及牽頭負責組織,細化了服務內容的條款和負責組織,以確保服務能够落到實處。
按照要求,省內各市縣要將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實施作為民生保障的重點任務,開展基本公共服務達標行動,並將落實情況納入各級政府績效考核。各市縣需對照《標准》梳理服務專案範圍,進一步細化充實本地區的相關服務標準和服務流程,確保省級標準落地落實。同時還應强化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建設,合理規劃建設各類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加快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及時公開各項基本公共服務標準,拓展群眾參與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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