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把狼當兒子帶回家的成都女孩,10年後在草原與它再次相認

四川 64℃ 0
摘要:李微漪也是在得知格林受到傷害時,一直忙於做著文宣保護動物的文宣,直到十年後相認的這一刻,這樣的决心讓她更加堅定!對於李微漪來說,野獸確實可怕,但真正可怕的卻是作為最高等的人類,對於動物來說,確實靈智並未像人類一般强大,但是對於它們來說,這個世界也是它們的家園,人類應該與自然和諧相處!

“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

大自然的力量是不能够用人的主觀意識來判斷,追根到底,人就是自然當中的一份子,人與自然之間存在著一種微妙的關係,除了人以外,世間的生靈皆是自然的產物,而就是這般生靈相聚於這個世界之上,才有了如此和諧的自然。

人類自詡是世界上最高等的生物,擁有著强大的科技力量和智慧,只是這樣的能力往往建立在傷害其他種族之上,即便如此,人與動物之間還是存在著特殊的情感,接下來所敘述的就是人與野性動物之間的“親情”!

地球作為大地上所有種族賴以生存的地方,為各個種族提供很好的居住環境和食物來源,以保證生物種族的延續,而每個種族之間也會產生一些特殊的聯系,如捕食、寄生、共生等生物關係,而這樣的關係就是被稱為生物鏈,在所有的環境條件之下,這樣的關係也就逐漸在演化的過程當中,逐漸成為真理,形成了現代理論的自然!

在所有的自然種族當中,不可否認的就是人與其他生物之間是有著最為根本的區別,雖然人類並不善力,但是卻善智,其他動物則是相反,善力而不善智。

在悠久的歷史行程的推進之下,人類有了屬於自己的智慧,開始探索這個世界的秘密,擁有了很多現代科技的力量,而在這種力量上,大多是犧牲了自然獲得,若是不既往過去,在如今近數十年以來,因為人類而滅絕的生物,絕對近百種。

人類逐漸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開始了保護環境的文宣,而這也打開了關於動物與人類的一段特殊情感!

李微漪在十一年前不過是一個二十出頭的小姑娘,此時的她是一名畫家,當然這是她的職業,這也為她到處遊覽風景之地,在寫生當中獲得靈感,以此能够畫出驚豔之作。

於是,她為了寫生,便來到了若爾蓋草原之上,殊不知,李微漪在這一趟旅程當中,會出現一件能够為自己人生增添別樣的故事,這就是她與一隻狼之間的開始!

初遇到這只改變自己人生的狼時,它還是一隻小狼崽,它的父母親皆被當地的人家所殺害,而在留下的一窩狼崽當中,就只有這一隻活了下來。

這個年輕的成都靚女很動容,便决定收養這只狼崽子,帶到家中的狼卻遭到了家中狗的不安與威脅,於是,李微漪只能將其帶到了自己男友家中撫養,男友本是抱著絕對拒絕的心態,畢竟誰願意家中養一隻野獸呢!

即使如此,李微漪還是不願放棄,開始敘述這只狼的故事,男友聽後也是動容,最終決定同意將其養在家中,而這只狼崽也很快有了自己的名字——格林。

李微漪與格林相處的日子很是甜蜜,並且李微漪將最好的肉類和營養補品都給了格林,而格林也是十分乖巧,時常將身子給李微漪撫摸。

只是後來,李微漪不慎被格林傷到,並且流血,而此時的格林似乎意識到了什麼,開始像個犯錯的孩子,給李微漪舔舐傷口,而李微漪此時卻開始不安,她感受到了格林的野性,於是在便在一些原因之下,决定將其放回它出生的草原。

只是在這段時間裏,在格林離開的日子,它經歷很多,李微漪瞭解到了格林的孩子被人類害死,這讓格林對自己的“母親”也不敢輕易靠近,而就在這樣的日子之下,二者也是分開了長達十年。

之後李微漪决定再次看望格林,等了許久格林終於出現,只是不再敢相認,而此時的李微漪不斷在呼喊著格林的名字,並且唱著與格林相處時的歌曲,此時的格林似乎回憶起了什麼,趕忙飛奔到了李微漪的身邊。

李微漪也是在得知格林受到傷害時,一直忙於做著文宣保護動物的文宣,直到十年後相認的這一刻,這樣的决心讓她更加堅定!

結語:

對於李微漪來說,野獸確實可怕,但真正可怕的卻是作為最高等的人類,對於動物來說,確實靈智並未像人類一般强大,但是對於它們來說,這個世界也是它們的家園,人類應該與自然和諧相處!

參考文獻:

《重返狼群》

标签: 李微漪 格林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