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肅財經紀律加强人大監督為經濟社會平穩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關於進一步加强財經監督工作的意見》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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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8月13日,經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80次主任會議同意,省人大常委會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强財經監督工作的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青海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抓好財政、稅收、稽核等工作,嚴肅財經紀律,把各方面資金管好用好,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嚴格執行黨中央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把過緊日子的要求落到實處。2021年8月13日,經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80次主任會議同意,省人大常委會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强財經監督工作的意見》。

  貫徹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積極發揮人大監督作用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講話精神,落實中央有關財經紀律要求和省委決策部署,充分發揮人大預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情况監督職能,省人大財經委針對巡視、督查、稽核提出的普遍性、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積極開展調研,召開座談會,研究起草意見稿(代擬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張光榮高度重視,多次給予有力指導並主持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對《意見》進行了審議,經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同意後印發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執行。《意見》是針對財經監督工作的重要文件,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有關財稅審計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的意見》在人大監督方面的具體部署和重要舉措,將促進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範預算收支管理,提高財政資金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為經濟社會平穩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堅持黨的領導,確保監督工作正確政治方向

《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要求各級人大常委會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財稅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善於運用政治眼光審視和分析問題,督促有關部門把中央要求和省委部署貫穿財政工作和審計監督全過程。

《意見》提出,財經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要事項、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同級黨委、本級人大常委會黨組、機關黨組請示報告,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意見》堅持依法監督,加快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和預算管理監督立法,强化人大在預算審查監督立法中的主導作用,積極開展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加强對涉及財經政策的地方性法規、單行條例的審議審查,健全財經法規制度保障。

  重申法律規定,嚴明財經紀律

財經紀律對於維護國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穩定經濟秩序和人民生活,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都具有重要作用,是財政經濟運行中必須嚴格遵守的準則。《意見》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過緊日子要求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嚴肅財經紀律的重要論述,重申了現有政策規定,闡明了底線紅線要求,督促財政及預算部門組織把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思想貫穿預算管理工作始終,落實到各項具體的預算管理制度辦法中。加强公務支出管理,精簡公務活動,從嚴控制和合理壓縮“三公”經費支出,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規範實施政府採購,進一步壓減非急需非剛性支出,嚴格控制政府性樓堂館所建設,嚴格把控支出關口,嚴格執行開支標準,强化預算剛性約束,推動健全完善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制度體系。《意見》要求各級人大常委會每年選取1至2個比較突出的問題開展跟踪監督,對稽核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進行滿意度測評。建立稽核查出問題整改與問責情况監督機制,推動政府稽核部門對突出問題建立督辦清單制度,有關部門對違法違規行為追責問責。

  實施全口徑審查、全過程監管,增强財經監督時效

加強和改進預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是新時代人大財經監督的重要任務,是嚴肅財經紀律、確保財經法律法規有效實施的重要監督手段。《意見》把財經監督貫穿於預算審查的全口徑、全過程,全面加强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預算編制、預算調整、預算執行、决算、預算績效、政府債務、國有資產管理情况等方面的審查監督。持續推進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强化政策對支出預算的指導和約束,把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和黨委決策部署貫徹好落實好。《意見》要求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做深做實預決算初審工作,進一步完善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對相關領域部門預算初步方案協同審查工作機制,依法聽取和審議同級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報告,重點關注本地區預算執行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的情况。並督促同級政府及其財政部門强化直達資金的監督管理,推動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意見》聚焦預算績效的審查監督,建立健全對重點支出和重大專案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的審查監督機制,各級人大常委會每年聽取審議重點支出、重大投資項目或重要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專項工作報告。《意見》要求各級人大常委會加强國有資產管理情况監督,認真落實本級政府向同級人大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况制度,督促政府財政部門嚴把新增配寘關,嚴格控制和執行資產配寘標準,新增資產配寘要與存量資產掛鉤,進一步完善報告內容。《意見》從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調整和决算等各個環節上推動政府及其部門完善預算草案、預算調整方案、决算草案和報告中政府債務內容的編報,强化對債務限額、一般債務、專項債務、重大專案的審查監督,推進對政府債務資金“借、用、管、還”的全過程監管。建立人大定期聽取政府債務報告機制,督促同級政府强化債務風險管控,加强對變相舉債行為的監督,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妥善化解隱性債務存量。

加强工作力量建設,忠實履行監督職能

《意見》對組織保障進行了明確。在工作力量建設上,提出要按照“專設”“專職”“專業”的原則,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逐步配齊配强各級人大專門(工作)委員會工作力量。從實際情況出發,通過適當新增編制、統籌本地區現有編制和政府購買服務等管道,切實加強部分編制偏緊的縣級人大常委會相關工作機构建設,以適應新的歷史條件下人大財經監督工作的需要。在協調配合上,提出要加强與財政、發展改革、稽核、稅務、國資等部門就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有關情况的溝通協調,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拓展改革、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地方政府債務審查監督和加强財稅領域立法等改革部署,健全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形成加強和改進工作的合力。在綜合運用監督管道方法上,提出要圍繞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域的財政體制改革,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重大財稅政策,巡視、稽核發現的突出問題,綜合運用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執法檢查、專題調研等管道,形成監督合力,提高監督效果。(周雷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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