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人員範圍
已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經公示後納入就業困難人員(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記失業人員、登記失業的殘疾人、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的低保家庭成員)範圍,實現靈活就業並進行就業登記的。
納入就業幫扶(登記失業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登記失業的退役軍人)範圍,實現靈活就業並進行就業登記的。
對未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和就業援助人員的,根據《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無法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
對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或參加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實際繳費的70%給予補貼。其中,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對於繳費基數為100%或低於100%的,按照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70%予以補貼,繳費基數高於100%的,按繳費基數100%核算繳費金額,按70%予以補貼。
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限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及城鄉低保家庭成員補貼不超過5年,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補貼不超過2年。
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報程式
2021年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申報採取線上線下兩種方式進行,根據現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宣導符合申領2021年西寧市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人員首選在網上申報,對線上申報確有困難的人員,應先與戶籍所在地(居住地)社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构進行聯系,根據社區工作安排統一進行線下申報。
線上申請(首選):下載青海人社通App進行實名認證後在主頁點擊“我要辦”,在“就業創業”板塊中選擇“靈活就業補貼申請”,按要求填報申請資料(醫保憑證、退役軍人證明需上傳圖片)後提交,5個工作日內由社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進行稽核(申請人需關注稽核資訊是否通過)。
線下申請:符合享受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的人員應向申請就業困難人員和就業援助認定的所在地社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時需提交以下資料:《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申領錶》、本人身份證和醫療保險繳費憑證;退役軍人還需提供退役證原件(提交影本,原件核對後退回);申請人已啟動金融帳戶功能的青海省社會保障卡影本。
自2021年起,西寧市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時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紙質養老保險繳費憑證。(莫青)
下列情形之一的均無法申請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1.被用人單位招用簽訂勞動合同的;
2.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並領取工商營商執照的;
3.從事有穩定收入的勞動、經營(包括房屋、車輛、設備等租賃收入),並且月收入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在企業單位穩定就業半年以上的或在用人單位長期穩定就業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6.被判刑收監執行的;
7.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构介紹就業或終止就業要求3次以上的;
8.由企業單位參保統一代繳費的;
9.連續6個月未與公共就業服務機构聯系的;
10.未辦理“就業創業證”年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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