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從瀋陽市人社局獲悉,為吸引更多優秀大學生在瀋陽創業,瀋陽市日前印發《大學生創業場地(租)補貼實施辦法》(新修訂),與此前的政策相比,首次在瀋陽創業的大學生和畢業生,可享受的創業場地補貼由每年6000元提高到1萬元。
補貼對象包括在校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且沒有進入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租賃場地(與注册地一致)首次在瀋陽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所創辦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自工商登記注册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
補貼標準為:符合申請條件的大學生,按照實際租賃期給予每年1萬元的創業場地補貼(其中困難家庭大學生給予每年1.2萬元補貼),實際租金低於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補貼,補貼期限為兩年;享受補貼期間,每帶動1人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每月新增500元,每月最多新增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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