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爾袞一生功高蓋世,歸納起來,主要有三件:第一件,早年出征,屢立戰功;第二件,妥善處理皇位之爭;第三件,入關攝政,奠定王朝基業。
第一件,早年出征,屢立戰功。多爾袞曾是努爾哈赤最鍾愛的兒子,他對多爾袞的愛,不是像對多鐸那樣的嬌寵溺愛,而是刻意的栽培和訓練。生母死時,多爾袞年僅15歲。父母早喪,對少年多爾袞是最大的不幸,這對他一生的成長和政治生涯,產生了深遠影響。母親死去的第二年,多爾袞就隨其兄皇太極進軍蒙古察哈爾部。他首次躍馬張弓,披甲上陣,就表現出無比神武。皇太極賜給他“墨爾根戴青”(蒙古語,意為聰明的戰將)的美號。皇太極還當眾宣佈:對那些不稱其美號仍稱其本名的人,“若是男人,則罰取插著弓箭的箭袋;若是女人,則要脫掉她穿的衣服”。這一年,多爾袞才16歲。
皇太極在位期間,多爾袞參加了幾乎所有的重大戰役,逐漸成為傑出的軍事統帥。在攻打大淩河城的戰役中,他親自衝鋒陷陣,直抵大淩河城下,城上炮矢猛烈,後金軍多有傷亡。事後,皇太極怒責他的部下不加勸阻,說:“墨爾根戴青也衝鋒而入,倘有疏失,必將你等處以嚴刑,斷不寬容!”進攻錦州城,他又一馬當先,沖在前面。明將祖大壽的軍隊從錦州城頭向南發炮,洪承疇的軍隊則由南向北發炮,多爾袞受到夾擊,幾乎被擊斃。以後祖大壽投降,多爾袞向他談及當時的險狀,祖大壽惶恐不安地說:“果有此事?如炮火擊中大王坐騎,後果不堪想像!”多爾袞卻坦然說:“當時兩仇相敵,唯恐打不中啊。”
有幾件事,足以說明多爾袞的謀略和英武:
其一,明確提出對明“殘毀”戰畧。多爾袞目光敏銳,很有戰畧頭腦。天聰七年(1633),皇太極與諸貝勒、大臣商討進一步興國的大計,詢問他們征明及察哈爾、朝鮮,應該以何者為先?多爾袞力主以征明為先。他從動搖明統治根基,進而奪取全國政權的戰畧目的出發,建議皇太極每年整頓兵馬,乘穀熟時深入明境,圍困燕京,截其援兵,殘毀其屯堡,消耗其國力。多爾袞的建策,符合後金的戰略目標,得到皇太極採納。因當時山海關外一帶地方尚為明朝重兵把守,於是八旗軍隊繞道蒙古地區,越過長城,多次深入明境,蹂躪土地人民,給明朝以沉重打擊。
其二,攻滅蒙古察哈爾部,獲傳國璽。早先,當後金征服與招撫蒙古各部時,惟獨强大的察哈爾部在林丹汗率領下,不肯降服,始終採取與後金對抗、周旋的態度。天聰八年,林丹汗出天花死在青海打草灘。皇太極利用這一有利時機,於天聰九年二月命多爾袞等率精兵萬人,前往黃河河套地區,招撫察哈爾部眾。此次進軍,進展順利,先後招降林丹汗的妻子囊囊福晋、蘇泰福晋、林丹汗的兒子額爾克孔果爾額哲。林丹汗曾得到元朝傳國玉璽,上有“制誥之寶”四字,多爾袞將玉璽呈獻給皇太極。因為這方玉璽象徵著“一統萬年之瑞”,皇太極受之大喜。第二年皇太極便改汗稱帝。多爾袞也因功晋封和碩睿親王,更加受到重用。第二件,妥善處理皇位之爭。崇德八年(1643)八月,皇太極猝死,他生前未立嗣子,囙此,在清皇室內部圍繞繼承者的人選,發生了尖銳、複雜的鬥爭。皇太極自領的兩黃旗大臣和多爾袞、多鐸自領的兩白旗大臣則是互不相讓,前者擁戴皇太極的長子豪格,後者擁戴多爾袞,事態發展到劍拔弩張的程度。多爾袞雖覬覦皇位,但在關鍵時刻,還是不願看到清朝內部出現兵戎相見的局面。
最後他提出一個折衷方案,立皇太極第九子6歲的福臨為帝,由他和濟爾哈朗左右輔政,等福臨年長後,當即歸政。這個方案,打破了僵局,為雙方所接受。關於這一過程,前面已經提到,這裡不再重複。但這確是多爾袞其功至偉的一大功績。在清朝大舉入關的前夜,避免了因權力爭鬥導致的分裂,甚至流血,如果出現這種場面的話,那歷史的發展將會是另外一種結局。多爾袞顧全了大局,雖然沒有得到皇位,卻也不是這場爭鬥的失敗者,由於擁立6歲的福臨,一切實權掌握在他手中,很快成為清朝實際的最高統治者。同時,多爾袞在化解內部衝突時所表現出的忍讓、智慧與靈活性,也使他在國中的威望冉冉上升。第三件,入關攝政,奠定了大清王朝的基業。從順治元年(明崇禎十七年,1644)清朝入關到順治七年(1650)福臨親政,這中間的7年,雄才大略的多爾袞實際掌握國家的軍政大權。在他的指揮下,清軍兵鋒所至,勢如破竹,迅速席捲了大半個中國。他攝政7年,主要有五大政績:
(1)入主中原,定都北京。順治元年三月,李自成大順農民軍攻佔北京,明崇禎帝自縊。中原形勢突變,為清朝入關創造了難得的機遇。同年四月清軍入山海關,擊潰李自成的二十餘萬大軍,明山海關守將吳三桂投降。五月初,多爾袞率大軍進入北京。多爾袞名聲大震,一時“關內關外,鹹知有睿王一人”。清軍入關,對於清朝應否建都北京,在滿洲貴族內部有嚴重分歧。多爾袞的同母兄八王阿濟格主張,將諸王留下來鎮守北京,大兵或者還守瀋陽,或者退保山海關,這樣可無後患。對於這樣一個直接關係到清朝命運的重大戰畧問題,多爾袞態度非常堅定,他說:既得北京,當即遷都,以圖進取,統一中國。十月一日,福臨在北京宣佈登基。清王朝把統治中心從關外轉移到關內,在統一全國的道路上邁進了一大步。
(2)用兵南方,統一中原。清軍進入北京後,江南的明朝官僚扶植明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稱帝,年號弘光。朱由崧為了維護風雨飄搖中的小朝廷,派使臣北上北京,與清朝議和,以割地、納銀為條件,請求清軍不要南下。歷史上北方少數民族多次入主中原,如北魏拓拔鮮卑族、遼契丹族、金女真族、西夏黨項族、元蒙古族,其中除蒙古族實現了在中國的大一統並建立起橫跨歐亞的大帝國外,其他各少數民族政權都只擁有半壁江山,統治區域局限在長江或黃河、淮河以北,與南方的漢族政權對峙。南明的弘光政權提出分割而治,在歷史上有著充分的依據。多爾袞卻堅定表示,對“割地納銀”不感興趣,他在致史可法的書信中說:“今若擁號稱尊,便是天有二日,儼為勁敵。”他的目標很明確,就是橫掃南疆,統一中國。不管多爾袞的主觀意願如何,他的堅定態度,使中國避免再一次出現南北分裂割據混戰的局面。
(3)免除三餉,興利除弊。明末統治者為了遼東用兵和鎮壓農民起義,實行三餉(即“遼餉”、“剿餉”和“練餉”)加派,大大超過正賦。三餉之外,還有各種私派,以致民不聊生,官逼民反。多爾袞進入北京後,宣佈自順治元年起,凡正額以外,一切加派,盡行蠲(juān)免。這項措施,一定程度上減輕了百姓的負擔,並成為清朝統治者長期實行的“輕徭薄賦”政策的開端。
(4)依仿明制,重用漢人。多爾袞認為“古來定天下者,必以網羅賢才為要圖”,清朝入關,百廢待舉,非漢人不能治理中原地區。在國家的軍政大事上,他倚重漢官範文程、洪承疇、馮銓等人,在他們的謀劃下,清朝制度基本沿用明朝。這也就是史家通常所說的“清承明制”。此外,為了化解滿漢衝突,多爾袞大力宣傳滿漢一體,鼓勵滿漢通婚。福臨選漢官女為六宮嬪妃,恪妃就是其中之一,她是灤州人,吏部侍郎石申的女兒,居永壽宮。在皇帝的表率下,鼓勵滿漢官民互相婚娶。滿漢衝突的激化,歸根結底是因為滿族貴族對漢族實施的一系列民族壓迫政策,這不是僅憑鼓勵通婚就能够緩和的。但多爾袞提出“滿漢一家”的思想,還是難能可貴的。
(5)平反冤獄,化解矛盾。努爾哈赤、皇太極統治時代,由於內部爭權奪勢,一些宗室貴族被囚禁、處死,子孫弟侄受到株連。幾十年中,積怨越來越深,渙散了皇族內部的凝聚力,削弱了統治效能。清朝定鼎北京後,國家百廢待興,迫切需要皇族成員的同心同德。多爾袞敢於平反父、兄鑄成的冤獄,通過起用被削爵者子孫並恢復其宗籍的辦法,化解固有衝突。這是很需要一些魄力的。
在皇族內部,積怨最深的莫過於努爾哈赤與舒爾哈齊兩家。從努爾哈赤殺死弟舒爾哈齊,到皇太極囚死其堂兄阿敏,在豆萁相煎的表像背後,是一個家庭對另一個家庭的永久勝利。何况皇太極並沒就此甘休。崇德四年(1639),皇太極重提當年阿敏對己不敬、欲將本旗拉出分立的往事,下令削除阿敏第三子固爾瑪琿的爵位,黜去宗籍,同時被黜的還有他的弟弟恭阿。多爾袞攝政後,首先恢復了舒爾哈齊諸孫的宗籍。固爾瑪琿複封輔國公,因家貧又賞銀三千兩,晋爵固山貝子。弟恭阿封鎮國公。這為舒爾哈齊的平反開了一個好頭。
順治十年(1653),舒爾哈齊在死後43年終於被重新恢復榮譽,追封和碩莊親王。努爾哈赤的長子褚英被賜死後,子孫一蹶不振。崇德七年(1642),褚英的孫子陶利祜、穆爾祜、特爾祜因“心懷怨望”的罪名,被皇太極革去公爵,黜宗室籍,幼子薩弼也受株連。多爾袞使陶利祜兄弟重入宗籍,並恢復封爵。陶利祜後晉封多羅貝勒,莫爾祜、特爾祜、薩弼晋固山貝子。努爾哈赤第二子代善的兒子瓦克達,因事被廢宗籍,多爾袞也恢復了他的宗籍。代善的孫子阿達禮因謀立多爾袞為帝被誅,其弟勒克德渾受到牽連,被削去宗籍,廢為庶人。多爾袞恢復了他的宗籍,封為貝勒。勒克德渾後以軍功晋封順承郡王,後世“世襲罔替”。多爾袞攝政期間,為這些身敗名裂的貴族子孫恢復宗籍,封給爵位,孤立了潜在的對手,也擴大了自己的勢力。褚英的兒子敬謹親王尼堪,代善的兒子巽親王滿達海,阿巴泰的兒子端重郡王博洛,舒爾哈齊孫子鞏阿岱、錫翰等人都成為多爾袞的親信,並不因為他們都是生性諂媚的小人。鞏阿岱、錫翰對多爾袞言聽計從,最為忠誠,後來因多爾袞“謀篡”一案被誅殺。但是由於威服自專的秉性,多爾袞在為宗室平反昭雪的同時,政治上誅除异己,又在皇族內部引發出新的衝突,製造出新的冤獄。這突出表現在對肅親王豪格的迫害上。多爾袞與豪格爭比特一事雖以雙方妥協解决,但多爾袞對豪格一直存有戒心,想方設法削弱他的勢力。
早在順治元年(1644)三月,多爾袞就以豪格“圖謀不軌”,削去他的王爵,奪所屬七牛錄人員,罰銀五千兩,廢為庶人。當時豪格仍有很大勢力,不久又恢復了他的王爵。順治三年,多爾袞派豪格為靖遠大將軍,統兵往四川鎮壓張獻忠大西軍。五年,豪格凱旋回京,沒有舉行盛大的歡迎儀式。緊接著,多爾袞就以豪格犯有包庇部屬、冒領軍功等微小罪名,將他囚禁,沒收全部財產。豪格憂憤填膺,數日後死在獄中。接著,多爾袞興起大獄,對反對過自己的開國功臣及其子弟橫加迫害。歷史上的專制統治者,總是在重蹈冤冤相報的覆轍。一面在為前輩君主製造的舊冤獄平反,一面又在誅除异己的過程中製造新的冤獄。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即便如多爾袞般雄才大略,也無力擺脫這個怪圈。
多爾袞主持朝政7年,功績顯赫,但同時也鑄就了三大弊政:
(1)強迫漢族剃髮易服。多爾袞頒佈“剃髮易服”令,強迫漢人剃髮,改從滿族髮式,作為降順的重要標誌。同時,規定漢人必須著滿式衣冠。當時有一個說法,叫做“留頭不留發,留發不留頭”。強迫剃髮易服,是對漢族傳統習俗的嚴重破壞,必然引起强烈的反抗。朝鮮《李朝實錄》記載:“入關之初,嚴禁殺掠,故中原人士無不悅服。及有剃頭之舉,民皆憤怒。”江南等地漢民的反抗尤其强烈,遭到清軍的殘酷屠殺。
(2)京畿地區,占房圈地。清朝定都北京,大批滿族官民隨同遷入關內,分佈在北京及京畿地區。為了解决他們的生計,多爾袞下令做了兩件事:一件事是把北京內城(又叫北城)的幾十萬漢民強迫遷往外城(南城),騰空內城安置清朝皇室和八旗官兵。漢人搬遷時雖然給一點搬家費,但根本不够買房或蓋房。許多漢民傾家蕩產,或流離失所。另一件事,是在京畿地區跑馬占地。清廷派出官員,騎在馬上,拉開戶部發給的繩索,縱馬圈佔百姓良田,俗稱“跑馬占地”。名義上是圈佔無主荒田,分給王公貴族和八旗官兵,實際上是把農民的大量土地無償佔有了。
(3)強迫投充,抓捕逃人。清朝王公旗人富戶並不從事農業生產,他們在圈佔的田地上設立農莊,因為缺少勞力,便實行逼民“投充”的政策,招收農民供其役使。許多漢人不願離開故土,或經濟破產,紛紛投充到八旗名下,充當奴僕。他們的處境非常悲慘,又引發大批逃亡問題。多爾袞製定了嚴禁奴僕逃亡的法律,規定:抓獲逃人,鞭一百,歸還原主;隱匿者正法,家產沒收;左鄰右舍,各鞭一百,流放邊遠。這種肆意株連、刑罰過重的做法在社會上產生了嚴重惡果,與多爾袞“滿漢一家”的思想當然也是南轅北轍。
(內容來自《正說清朝十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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