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婦聯、中國關工委聯合印發《在辦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典型案例》。其中一則案例顯示,張某某(女,案發時13周歲)國中輟學,跟隨母親在福建省惠安縣一家餐飲店打工,其父親常年外出務工不在家,母親忙於生計無暇監管。由於缺乏家庭溫暖,張某某急於尋找所謂的“安全感”,與多名前來餐飲店就餐的男子發生性關係,更在其父母同意下與其中一人訂立婚約。涉案的多名男子因明知張某某系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仍與其發生性關係,涉嫌強姦罪,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來源:中國新聞網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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