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稱,根據青海省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及防控要求,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報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同意,並報司法部準予,青海考區原定於2021年11月21日舉行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延期舉行。主觀題考試具體時間安排等事宜,將根據全省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省司法廳提醒考生密切關注青海省司法廳入口网站“青海司法行政網”和官方微信公眾號“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青海考區”“青海司法行政線上”“青海普法”等平臺相關考試資訊,積極複習備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同時公佈諮詢電話:省司法廳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處,0971—8244337。(於瑞榮)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