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執法行動,這些違法行為重點查

浙江 59℃ 0
摘要:今天,記者從全省電動自行車領域專項執法行動部署視頻會上獲悉,即日起,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消防救援總隊將聯合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領域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10月20日,浙江上線全國首個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數位化系統“浙江e行線上”。

通訊員市聞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馬焱

今天,記者從全省電動自行車領域專項執法行動部署視頻會上獲悉,即日起,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消防救援總隊將聯合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領域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此次專項執法行動從今天開始至12月31日結束,為期1個半月,分自查排查、集中打擊、總結提升三個階段,鎖定生產和銷售、維修、道路交通、市場競爭、消防安全等五大重點領域,嚴查產品標識不符合法定要求,違法改裝、拼裝、加裝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違法違章停車充電等13項重點違法行為,覆蓋電動車全生命週期,通過市場監管、警察、消防三部門聯合執法,實現閉環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10月20日,浙江上線全國首個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數位化系統“浙江e行線上”。自11月1日開始,全省已實現“無碼不售”“憑碼登記”,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全生命週期閉環管理機制開始形成。各級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和眾多電動車生產銷售商家也積極回應,主動落實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集成改革相關要求,實施合格產品賦碼出廠、掃碼銷售、掃碼更換等工作,確保相關產品信息可溯。

截至目前,浙江全省已經在“浙江e行線上”應用系統上注册電動自行車、蓄電池生產企業500多家,銷售組織17480多家,登記上牌點1860多家,維修網站18000多家;已經完成電動自行車賦碼218.8萬輛,蓄電池賦碼545.2萬組(個);完成“碼牌合一”數位化車牌發放4.4萬副。

記者瞭解到,為進一步規範電動自行車及其使用的蓄電池“浙品碼”賦碼管理,及時鞏固集成改革工作成果,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於本月3日~5日以“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管道對全省90個縣(市、區)的85家生產企業、461家銷售組織開展了集成改革推進工作情况檢查,檢查中發現部分組織未按改革要求推進相關工作,少數企業未按強制性產品認證標準生產銷售等情况。

針對此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今天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消防救援總隊三部門召開全省視訊會議,聯合部署開展全省電動自行車領域專項執法行動。

此次行動重點打擊的違法行為包括:

生產和銷售領域——

1.產品標識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行為。重點檢查:無產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

2.生產和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行為。重點檢查:產品是否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生產和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是否存在違反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強制性產品認證規定的行為。

3.生產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的行為。重點檢查: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4.生產和銷售產品不符合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行為。重點檢查:產品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認證證書註銷、撤銷或者暫停期間,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繼續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出租、出借、冒用、買賣或者轉讓認證證書;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獲證產品及其銷售包裝上標注的認證證書所含內容與認證證書內容不一致。

5.認證機構違反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的行為。重點檢查:未經指定擅自從事電動自行車的認證活動;認證機構出具虛假的認證結論,或者出具的認證結論嚴重失實;認證機構未對其認證的產品實施有效的跟踪調查;認證機構發現其認證的產品不能持續符合認證要求,不及時暫停其使用或者撤銷認證證書並予公佈。

6.違反“浙品碼”賦碼規範的行為。重點檢查:系統賦碼數與實物數量不一致;賦碼內容與電動自行車、蓄電池等編號、型號、容量不一致;已賦碼的未按規定貼碼。

維修領域——

7.違法改裝、拼裝、加裝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重點檢查:加裝座位、車篷、車廂、支架等改變外形結構影響駕駛安全裝置。

8.銷售假冒偽劣配件的行為。重點檢查: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無品質檢驗合格證明、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

道路交通領域——

9.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檢查:駕駛無號牌,偽造、變造、冒用號牌(或行駛證)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駕駛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向行駛、違法載人、未佩戴安全頭盔、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駕駛改裝、拼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市場競爭領域——

10.違法廣告及虛假宣傳行為。重點檢查:經營活動中對電動自行車的效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文宣。

11.價格違法行為。重點檢查:經營場所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哄抬價格,推動價格過快上漲;利用虛假的,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

12.無照經營行為。重點檢查: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

消防安全領域——

13.違法違章停車充電行為。重點檢查: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停放電動自行車行為;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給電動自行車充電違法行為;違規設定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的行為。

據瞭解,專項執法行動初期,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將指導電動車生產銷售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對1.8萬家電動車生產、銷售、維修企業和商家逐個排查,開展精准指導,寓監管執法於技術指導,進一步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在此基礎上,三部門對專項行動13項重點違法行為開展嚴格執法。專項執法行動期間,還將集中公佈多批典型案件,有針對性公開曝光,讓鋌而走險、利益驅動的違法商家付出沉重代價,讓誠實守信的企業得到公平待遇,切實維護消費者權利,促進全省電動自行車行業規範健康發展。

本文為錢江晚報原創作品,未經許可,禁止轉載、複製、摘編、改寫及進行網路傳播等一切作品版權使用行為,否則本報將循司法途徑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評論留言

  • 熱心網友
    暫時沒有留言

我要留言

◎歡迎參與討論,請在這裡發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觀點。【所有評論需要人工稽核後才能顯示,請勿發佈垃圾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