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自治區非遺旅遊景區(點)名單公示
為積極探索非遺保護新思維、新方法、新模式,貫徹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增強文化認同,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有效推動非遺和旅遊深度融合發展,實現“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培育一批具有示範性、影響力和惠民生的非遺旅遊景區(點),2021年3月,自治區文化廳、自治區旅遊發展廳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首批自治區非遺旅遊景區(點)推薦申報工作的通知》(藏文廳發〔2021〕23號),各地積極回應,共推薦申報71個景區(點),經非遺、旅遊聯合專家組逐一評審,最終確定了19個首批自治區非遺旅遊景區(點)推薦名單,現將推薦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9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實名反映(以郵戳或郵件日期為准)。
受理單位:自治區文化廳非遺處
通訊位址:拉薩市城關區奪底路2號
附件:首批自治區非遺旅遊景區(點)公示名單
西藏自治區文化廳
西藏自治區旅遊發展廳
2021年11月13日
主編:高斌
編審:何勝科劉仙飛
編輯:王震
來源:文化西藏
評論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