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區旅遊發展廳發佈《2021年度第四輪“冬遊西藏·共享地球第三極”市場促進獎勵(補助)優惠政策(第二階段)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了獎補時限、對象、額度,其中明確提出,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除寺廟景區外,全區所有景區門票免費。
《方案》提出,旅行社方面,為抵制不合理低價和“零負團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執行最低接待標準。國內旅遊者最低接待標準為800元/人,對區內旅行社組團符合最低接待標準且接待區外遊客達到300人以上,其中符合在區內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鎮過夜人數不少於60人的,予以獎勵10萬元,每新增100人追加獎勵5萬元,單個旅行社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方案》提出,在旅遊運輸企業方面,大型車輛每公里補助2元,中型車輛每公里補助1.5元,小型車輛每公里補助1元。對因支持“冬遊西藏”,在活動期間調整新增總運力的航空公司,按同期比較後的淨增進藏旅遊者數量進行補助(200元/人)。
《方案》明確,在包價團包機、加班車獎勵方面,以包機形式組織旅遊者進藏旅遊的旅行社,每班包機超過100人獎勵10萬元,每班包機超過200人獎勵15萬元;以加班車形式組織旅遊者進藏旅遊的旅行社,每趟加班車超過300人獎勵20萬元,超過400人獎勵25萬元。
《方案》明確,在星級酒店方面,四星級以上飯店接待區外遊客實際客房數前10名的,每家獎勵30萬元;三星級飯店接待區外遊客實際客房數前10名的,每家獎勵10萬元。在鄉村旅遊獎勵方面,區內全國鄉村旅遊重點村鎮接待區外遊客實際客房數前10名的,每村鎮獎勵8萬元。(作者:記者李志剛;編輯:曹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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