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教師可彈性上下班,鼓勵校長、教師跨校競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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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湖北發佈”微信公號11月13日消息,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家庭書面工作、不進行紙筆考試;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國中可探索在工作日晚上開設晚自習;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鼓勵校長、教師跨校競聘、柔性流動……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完善教育部門在編制總量控制範圍內進行動態調整機制,鼓勵校長、教師跨校競聘、柔性流動,實現名校長、名師資源區域共亯。

“湖北發佈”微信公號11月13日消息,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家庭書面工作、不進行紙筆考試;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國中可探索在工作日晚上開設晚自習;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鼓勵校長、教師跨校競聘、柔性流動……

近日,宜昌市印發《進一步减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工作清單》,重點內容如下:

全面提高教育教學品質

嚴格按照課程標準零起點教學,確保教師應教盡教、學生學足學好。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國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

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完善教育部門在編制總量控制範圍內進行動態調整機制,鼓勵校長、教師跨校競聘、柔性流動,實現名校長、名師資源區域共亯。

嚴禁下達升學名額或片面以升學率、名校錄取率評估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

全面減輕過重工作負擔

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家庭書面工作;小學三至六年級書面工作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國中書面工作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

確保在校內小學生書面工作基本完成、初中生完成大部分書面工作。教師全批全改工作,加强面批講解,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嚴禁教師佈置使用手機完成的工作,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工作,不得要求家長為學生佈置作業。

全面提升課後服務水平

“一校一案”製定課後服務實施方案,全面推行每週5天、每天2小時“5+2”模式,實現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及有需求自願參加的學生全覆蓋。

小學晚托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提供延時託管服務。小學、國中提供午間託管服務。國中學校可探索在工作日晚上開設自習班。

利用課後服務時間指導學生在校完成工作,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提供輔導和答疑,為學有餘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開展科普、文體、藝術、閱讀及社團活動。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和國中晚自習集體上課或講授新課。學校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

拓展課後服務通路,課後服務一般由本校教師承擔,可聘請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者參與。完善家校社協同機制,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等校外活動場所就近開展課後服務。

建立課後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確保經費籌措到位。課後服務經費主要用於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在核定教師績效工資總量時,應考慮教師參與課後服務因素,把用於教師課後服務補助的經費額度,作為增量納入績效工資並設立“教師課後服務補助”項目,不作為次年正常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對外聘社會專業人員,按照相關規定支出勞務費。組織開展開放式師生線上交流答疑和個性化輔導,做優免費線上學習服務。

嚴格培訓機構審批

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及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按照標準審核登記,通過審核的,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构;未通過審核的,不得從事學科類培訓。

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由相應首長部門分類製定標準、嚴格審批。

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

嚴格規範培訓行為

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範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

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也不得借託管名義組織學科類培訓。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不得洩露家長和學生個人資訊。不得開展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

線上培訓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點。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

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看板和網絡平臺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種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製造家長焦慮的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堅決禁止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管道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儿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儿園的教材、教輔資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佈或變相發佈廣告。

堅決從嚴查處違規行為,將違規的培訓機構列入“黑名單”,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將教師參加課後服務的表現,作為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的重要參攷。

标签: 教師 工作 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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