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進一步减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工作清單》,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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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
學生工作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工作清單》
一、全面提高教育教學品質
1.深入開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創建工作,推進學區化治理、集團化辦學,促進新優質學校成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進一步縮小城鄉、區域、學校間教育水准差距,整體提升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水平。
2.强化學校課堂教學主陣地,開齊開足開好國家規定課程,嚴格按照課程標準零起點教學,確保教師應教盡教、學生學足學好。嚴格控制考試次數,小學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考試,義務教育其他年級由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考試,國中年級從不同學科的實際出發,可適當安排一次期中考試。
3.提升中考命題質量,深化高中招生管理,逐步提高優質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國中的比例。完善“公民同招”制度,規範招生秩序,杜絕違規招生、惡性競爭。
4.深化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改革,完善教育部門在編制總量控制範圍內進行動態調整機制,鼓勵校長、教師跨校競聘、柔性流動,實現名校長、名師資源區域共亯。
5.嚴禁下達升學名額或片面以升學率、名校錄取率評估教育部門、學校和教師。
二、全面減輕過重工作負擔
6.完善工作管理辦法,加强工作統籌,合理調控工作結構,建立工作科學設計、工作校內公示、工作總量稽核監管和質量定期評估制度。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家庭書面工作;小學三至六年級書面工作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60分鐘,國中書面工作平均完成時間不超過90分鐘。
7.加强工作完成指導,確保在校內小學生書面工作基本完成、初中生完成大部分書面工作。教師全批全改工作,加强面批講解,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嚴禁教師佈置使用手機完成的工作,嚴禁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檢查、批改工作,不得要求家長為學生佈置作業。
三、全面提升課後服務水平
8.“一校一案”製定課後服務實施方案,全面推行每週5天、每天2小時“5+2”模式,實現所有義務教育學校及有需求自願參加的學生全覆蓋。開發課後服務管理信息化平臺,開展學校課後服務品質評價、各類群體滿意度調查。
9.落實“托得住、管得好、服務優”要求,小學晚托結束時間原則上不早於當地正常下班時間,對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學校提供延時託管服務。小學、國中提供午間託管服務。國中學校可探索在工作日晚上開設自習班。
10.利用課後服務時間指導學生在校完成工作,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提供輔導和答疑,為學有餘力的學生拓展學習空間,開展科普、文體、藝術、閱讀及社團活動。不得利用課後服務時間和國中晚自習集體上課或講授新課。學校可統籌安排教師實行“彈性上下班制”。
11.拓展課後服務通路,課後服務一般由本校教師承擔,可聘請退休教師、具備資質的社會專業人員或志願者參與。完善家校社協同機制,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動中心、少年宮等校外活動場所就近開展課後服務。
12.建立課後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確保經費籌措到位。課後服務經費主要用於參與課後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在核定教師績效工資總量時,應考慮教師參與課後服務因素,把用於教師課後服務補助的經費額度,作為增量納入績效工資並設立“教師課後服務補助”項目,不作為次年正常核定績效工資總量的基數。對外聘社會專業人員,按照相關規定支出勞務費。組織開展開放式師生線上交流答疑和個性化輔導,做優免費線上學習服務。
四、嚴格培訓機構審批
13.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及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再審批新的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按照標準審核登記,通過審核的,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构;未通過審核的,不得從事學科類培訓。
14.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全面排查已備案的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並按標準重新辦理審批手續;未通過審批的,取消原有備案登記和互聯網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P)。
15.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區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類別,由相應首長部門分類製定標準、嚴格審批。全面排查現有機构,不符合標準的,依法依規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處置。
16.學科類培訓機構一律不得上市融資,嚴禁資本化運作。上市公司不得通過股票市場融資投資學科類培訓機構,不得通過發行股份或支付現金等管道購買學科類培訓機構資產;外資不得通過兼併收購、受託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管道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
五、嚴格規範培訓行為
17.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嚴禁超標超前培訓,嚴禁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從事學科類培訓,嚴禁提供境外教育課程。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超範圍培訓、培訓質量良莠不齊、內容低俗違法、盜版侵權等突出問題。
18.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佔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也不得借託管名義組織學科類培訓。不得高薪挖搶學校教師。不得洩露家長和學生個人資訊。不得開展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聘請在境內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聘請在境外的外籍人員開展培訓活動。
19.根據市場需求、培訓成本等因素確定培訓機構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示,接受監督。將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納入政府指導價管理,科學合理確定計價辦法,明確收費標準,堅決遏制過高收費和過度逐利行為。全面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20.通過協力廠商託管、風險儲備金等管道,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加强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
21.線上培訓注重保護學生視力,每課時不超過3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培訓結束時間不晚於21點。線上培訓機構不得提供和傳播“拍照搜題”等惰化學生思維能力、影響學生獨立思考、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不良學習方法。
22.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看板和網絡平臺等不刊登、不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種誇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製造家長焦慮的校外培訓違法違規廣告行為。堅決禁止為推銷業務以虛構原價、虛假折扣、虛假宣傳等管道進行不正當競爭,依法依規堅決查處行業壟斷行為。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儿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儿園的教材、教輔資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佈或變相發佈廣告。
23.堅決從嚴查處違規行為,將違規的培訓機構列入“黑名單”,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指導校外培訓機構加强自身黨建工作,發揮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
六、精心穩妥組織實施
24.加强黨對“雙减”工作的領導,把“雙减”工作作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重點任務,結合本地實際統籌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雙减”及面向3到6歲學齡前兒童和普通高中學生的校外培訓治理工作,確保學生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1年內有效減輕、3年內顯著減輕。在市級教育部門建立專門工作機构,縣市區參照執行。做好相關安全穩定工作。暢通群眾監督舉報途徑,設立監管平臺和專門舉報電話。
25.將落實“雙减”工作情况及實際成效,作為督查督辦、漠視群眾利益專項整治、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門、學校及相關責任人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懲重罰,形成警示震懾。把減輕學生過重工作負擔情况納入教師專業素養、教學實績及學校績效、義務教育品質評價、現代化學校創建考核體系。將教師參加課後服務的表現,作為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的重要參攷。
▌本文來源:宜昌發佈、宜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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