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不忍睹!18歲女子把找她玩耍的鄰家4歲男童從4樓扔下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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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歲男童找人玩,不料找到女殺仙。四樓被抓扔下去,高墜死亡何止慘!這是一個男童的悲劇,也是一個18歲“女殺仙”的惡果。早前,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我們來看看這起18歲女孩殺害4歲男童的故事。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女,國中文化,河南駐馬店人。死者東東,男,4歲。據悉,18歲的劉某某在外面打工,在廣州花都區居住的她一家雜貨店做了售貨員。聞訊趕來的人們迅速把東東送進醫院進行搶救。

4歲男童找人玩,不料找到女殺仙。四樓被抓扔下去,高墜死亡何止慘!

這是一個男童的悲劇,也是一個18歲“女殺仙”的惡果。早前,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我們來看看這起18歲女孩殺害4歲男童的故事。

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女,國中文化,河南駐馬店人。

死者東東,男,4歲。

據悉,18歲的劉某某在外面打工,在廣州花都區居住的她一家雜貨店做了售貨員。由於文化水准不高,她的收入也不高。老家駐馬店距離打工地太遠,再加上收入所限,在外漂泊的她常被一些煩心事所困擾。

某天傍晚,劉某某在四樓天臺上玩手機。正在這個時候,鄰家男孩4歲的東東也爬到天臺上玩耍。

他們畢竟經常見面,小傢伙看到“大姐姐”劉某某後,便纏著她陪自己玩。而此時的劉某某呢?她正因一肚子的怨氣而玩手機在舒緩情緒呢!

自己的怨氣還沒發洩完呢,而這個看不出眉眼高低的毛孩子竟然不識趣的要過來煩自己。劉某某很是惱火,其腦海裏昇騰起一個最邪惡的念頭。

於是,在四樓天臺上的劉某某直接抓住了東東的右手將其甩到樓下。

現場當時慘不忍睹!大夥可以想像一下4歲幼童躺在樓底的那場面。據悉,東東當場就被摔得滿身鮮血人事不省。

聞訊趕來的人們迅速把東東送進醫院進行搶救。但因傷情過於嚴重,孩子還是搶救無效而就此離去。經鑒定,孩子符合高墜致多臟器損傷死亡。

當然,劉某某被警方迅速抓獲歸案。現場的很多人都忍不住要捋袖揚拳。人們相信法律會東東一個公道,畢竟這個可愛孩子的結局太慘。

但事情有了一點小小的變化。經鑒定,劉某某患雙相情感障礙,作案時處於不完全緩解狀態,她被評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人。

那麼,這個鑒定意味著什麼呢?

答案很簡單,她會被依法減輕處罰。換個說法就是,往樓下扔小孩的劉某某是個精神病人,但她這個精神病人有點特殊——她是一個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

廣州市檢察院認為,劉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有網友認為這是劉某某的戾氣所導致的結果。他們認為這是劉某某行兇殺人的唯一理由。她把自己生活工作中的不順心全部遷怒到一個只有4歲的孩童身上,其行為人神共憤罪不可恕。

劉某某當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難道就到此結束了嗎?從某種程度上說,即使一命償一命,善良的人們還會在心裡留下難言的痛。

咋辦呢?小編感覺,固然我們無法讓東東死而復生,但我們應接受教訓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戾氣固然是劉某某殺人的原因,但小編感覺最主要的還是因為她是一個精神病人。

對於精神病人,其監護人應當加強監管。其監護人的失職結果不能讓受害人來買單。放眼當下,部分監護人對精神病人的監管確實很不到位。特別是對於像劉某某這樣的精神病人,相應監管的跟進更是難上加難甚至就是空白。

希望這個案子能給社會敲響警鐘:

對精神病人的監管再也不能被拖欠,對那些失職的監護人,我們應當動用法律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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